童樂居再多七職員被控
【香港中通社廿三日電】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發生虐兒案,繼早前有廿七名職員被落案起訴後,再多七名時任職員被控十四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連同將轉介至區域法院的十七人,他們廿三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批准全部人在候訊期間繼續保釋。
廿四名被告中有三人遭加控共逾二十罪,將分拆成兩案,押後至七月十二日於區院再訊;其餘廿一人排期至九月十六日繼續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以待準備轉介文件。
期間每個人准以一萬港元現金擔保,另需遵守不得返回童樂居、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院舍內所有職員及兒童、不得參與照顧兒童的工作、每周需到警署報到一次等條件。
至今,童樂居虐兒案累計共三十四名職員被落案起訴,當中廿四人將轉介至區院處理;其餘十人准留在裁判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