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合區QFLP試點政策初探
二一年十二月廿九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佈了《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外商投資股權投資類企業試點辦法(暫行)》。《試點辦法》鼓勵境外投資者在橫琴深合區內通過外商投資股權投資類企業在境內設立多幣種創業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更好地引導外資服務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是合作區積極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的一項重要舉措。
QFLP(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制度最早於一一年在上海展開試點,及後陸續拓展至北京、深圳、珠海、廣州、海南等地區,目前QFLP已成為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區)投資者參與中國內地股權投資的重要方式之一。
《試點辦法》所稱外商投資股權投資類企業具體包括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和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
一、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QFLP管理人”):在合作區依法由外國的自然人、企業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外國投資者”)參與投資設立的,以發起設立股權投資企業,或受託管理股權投資企業為主要經營業務的企業。
二、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QFLP基金”):在合作區依法由外國投資者參與投資設立的,以非公開方式向境內外投資者募集資金,投資於境內非公開交易的企業股權的企業。
試點企業可以採用公司制、合夥制等組織形式。試點企業應為私募機構,須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關於加強私募投資基金監管的若干規定》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即“中基協”)辦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手續。
作為合作區支持澳門發展現代金融業的一項重要制度,《試點辦法》建立了試點工作的聯合會商機制,並明確了試點條件、試點運作、試點申請及試點管理等要求,同時提出建立服務澳門企業的綠色通道機制,為其提供更加便利的試點環境。
隨着《試點辦法》於二二年一月廿九日正式實施,將打通跨境雙向投資通道,吸引境內外資產管理機構到合作區展業,為合作區建設提供高質素的金融支持。(上)
德勤中國稅務及商務諮詢合夥人 姚 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