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與分享的樂趣
老子《道德經》最末章有這樣一句:
聖人不積,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①(《道德經》第八十一章)
對此,范應元釋:“聖人虛心應物,故無積。物有限而道無窮,故用之愈有愈多。”②蘇轍言:“聖人抱一而已,他無所積也。然施其所能以為人,推其所有以與人,人有盡而一無盡,然後知一之為貴也。”③“聖人不積,虛而無有”,不是一無所有的意思,相反,是什麼都有了。其關鍵在“抱一”,“不積”兼具“不有”和“抱一”兩層含義,只有在“不積”的同時,把握好一個籌碼——“一”,即“道”,並一如既往地貫徹“道法自然”的原則,才能“所應不窮”,以不變應萬變。“以積為有,所應有限”,常人認為是“有”而想要去“積累”的或有形(物質上的)或無形(精神上的)之“物”,恰是聖人眼中最為“有限”的東西。
英國哲學家羅素,曾應梁啟超之邀,來華演講。彼時,他特意引用了老子“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的思想來闡述自己關於“改造社會”的理論。他說:
就心理言之,凡人天性,有兩種衝動:(一)創造的;(二)佔有的。……世間好的事情皆從創造的衝動而生,壞的事情皆從佔有的衝動而生。就佔有的衝動言之,其結果不免於爭鬥。就創造的衝動言之,不但自己享受莫大的利益,別人也得賞玩之。例如美術、詩畫,一人創立,他人亦得。創造於一國,風行甚遠,苟能增加創造的衝動而減少佔有的衝動,則不難廢戰爭而得永久和平。要是此項前提不錯誤,則對於世界上再生再造的希望,就在鼓吹創造的衝動,而減少佔有的衝動。④
羅素關於社會改造的理論,是針對歐美國家在實業發展的同時衍生的種種流弊而言的:社會財富集中在少數人——壟斷市場的“寡頭”手中,資源分佈不均,貧富懸殊,個人天性受壓抑等等。究其根源,還是人們“佔有”的衝動在作怪。而老子的學說主張創造、分享、無私奉獻、“不有”之為,都是歐美當下進行社會改造尤為需要的,也是中國發展實業的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地方。羅素這次題為《社會改造原理》的演講,正是以老子“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的思想意義為根據的,上述的引文可以看作是,羅素從社會改造的層面,在借鑒歐美社會發展過程的實踐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對老子思想的理解和闡釋。
西方“接受美學”將讀者的閱讀行為視作對文藝作品的“再創造”,那麼,對於生活這部“大書”的“閱讀”,深入理解、透徹感悟、品識趣味,繼而激發“再創造”的慾望和潛能,創作出高品質的藝術作品,便是優秀的藝術家——稱職的“生活閱讀者兼說書人”的使命和責任。藝術家的責任心和使命感,會直接影響到藝術作品的社會功能。於是,梁啟超對“供給美術的美術家”⑤提出要求與期待:“最要緊的工夫,是要修養自己的情感,極力往高潔純摯的方面,向上提絜,向裡體驗,自己腔子裡那一團優美的情感養足了,再用美妙的技術把它表現出來,這才不辱沒了藝術的價值。”⑥他還說:“文學是人生最高尚的嗜好,無論何時,總要積極提倡的……但是若沒有人往高尚的一路提倡,它卻會萎靡墮落,變成社會上一種毒害。”⑦梁啟超將老子“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與孔子“仁者不憂”(特指不憂成敗得失)主張進行比較,指出二者都具備“無我”特質,具有將生活趣味化、藝術化的審美情調,為勞動而勞動,為生活而生活。
梁啟超解讀“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創造性地引申到教學領域。他認為,教育家的樂趣,好比看着親手栽培的花卉一天天成長:發芽、長葉、含苞待放、花開爛漫……
學生變化的可能性極大,你想教他怎麼樣,自然會怎麼樣,只要指一條路給他,他自然會往前跑。他跑的速率,常常出你意外,他們天真爛漫,你有多少情分到他,他自然有多少情分到你,只有加多,斷無減少……⑧
這種“愈有”、“愈多”具體表現在兩方面:其一,將學問教予學生,學生得以增長知識、每日進步,先生自身的學問只會增加而絕無減少之理;其二,老師將心思放在學生身上,發自內心地關心、指導他們,師生間的情分與日俱增。“教然後知困”,先生在教學過程中發現不足或新問題,於是不斷鑽研、尋求解答、創新學問,對於個人學術能力、乃至學科長遠發展皆有益處。所謂“教學相長”,正有此意。“只要誨人不倦,自然會學不厭。”相應地,“只要學不厭,自然會誨人不倦。”不斷研究新學問,在課堂上向學生傳授,與學生討論、交流、切磋,“和學生賽跑”,學生聽着有興致且日有長進,教育者又怎會倦怠呢?相反,如果把教學工作當做敷衍,拿着十幾年前的陳腐教材,每次教授都說同樣的話,則是想不厭倦都難。
老子哲學蘊含的美學思想,是中華民族源遠流長的精神財富,從古至今深遠影響了文人學者的世界觀及日常生活。比如,“質性自然”、拒絕“以心為形役”的陶淵明被譽為“古今隱逸詩人之宗”(鍾嶸《詩品》),其人格與作品為道家美學的詮釋與再創造提供典型例證。而梁啟超對老子的態度,從早年的“痛批”轉為後來的“高度讚揚”,他從審美視角解讀道家哲學所蘊含的文藝趣味,並應用於自己“趣味”美學的理論建構中,體現了近現代知識分子對中華美學精神的創造性轉化與傳承。
嚴詩喆(新加坡國立大學哲學博士)
註釋:
①(魏)王弼注,樓宇烈校釋,《老子道德經注校釋》,中華書局,2012,p192。
②(宋)范應元撰,《老子道德經古本集注》,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p135~138。
③(宋)蘇轍撰,黃曙輝點校,《道德真經注》,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p91。
④ 羅素原著,袁剛、孫家祥、任丙強編,《社會改造原理》,《中國到自由之路──羅素在華講演集》,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p3。
⑤ 梁啟超原著,林志鈞編,《美術與生活》,《飲冰室文集之三十九》,中華書局,1989,p22。
⑥ 梁啟超原著,林志鈞編,《中國韻文裡頭所表現的情感》,《飲冰室文集之三十七》,中華書局,1989,p71~72。
⑦ 梁啟超原著,林志鈞編,《晚清兩大家詩鈔題辭》,《飲冰室文集之四十三》,中華書局,1989,p70。
⑧ 梁啓超原著,林志鈞編,《教育家的自家田地》,《飲冰室文集之三十九》,中華書局,1989,p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