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宣教杜絕電子煙
立法會昨一般性通過新“控煙法”修訂案,從禁止製造、分銷、銷售、進出口、禁止攜帶有關產品出入境等方法,達至杜絕吸食電子煙的目標。
新“控煙法”實施逾十年,控煙逐步向縱深發展,通過擴大禁煙範圍、提高煙草稅、加強執法,加上社會對無煙文化的認同,令本澳吸煙率持續下降。
為保障人們健康及降低醫療開支,全球各地都推動控煙運動。然而,控煙路漫長,據世衛統計,二○年全球約十三億人吸食傳統煙草產品,僅略低於一八年的十三點二億人。控煙工作雖有成效,但世衛形容“這個成功相當脆弱”。
與此同時,各式各樣的電子煙、加熱煙在過去十年間湧現,更標榜“較低危害性”,甚至“有助戒煙”。各類新型煙草產品更被包裝成“時尚”、“美觀”、“新潮”、“綠色”的形象作推廣,情況有如當年傳統香煙廣告。不少使用傳統煙草製品的人士並非真正戒煙,而是轉用電子煙等產品。同時,青少年使用電子煙的比例在全球均有上升的趨勢。根據本澳衛生部門調查,二一年十三至十五歲青少年電子煙使用率為百分之四,高於一五年的百分之二點六,並顯著高於傳統香煙使用率的百分之二點一。
澳門在一八年已禁止電子煙的售賣、廣告及促銷,禁止在非吸煙地點吸食電子煙。但由外地購買及攜帶電子煙入境不在禁列,加上網購方便,以及電子煙“無煙味”,較易為非煙民所接受。電子煙於本澳的使用率不但沒有因為禁售而下降,反有增加,尤其是青少年方面。
無論是傳統香煙或電子煙、加熱煙,都危害身體,尤其是新型煙草產品面世時間較短,長遠對人體健康的影響更難以評估。因此,當局及早修法控制新型煙草產品的流行,是必然之舉。為配合加強控煙,有關當局有必要密切留意網購、走私電子煙的情況,加強堵截不法流入;吸食傳統捲煙若見回升,是否以加稅遏抑?長遠而言,各界仍須共同努力,有效引導青少年自覺遠離煙害,其中有針對性打破電子煙偽裝的宣教工作,刻不容緩。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