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養老”值得在澳提倡
有社會人士提出,面對社會老齡化所衍生的問題,特區政府可參考內地的“互助養老”模式,組織熱心公益的低齡長者成立互助隊並給予資助,對加入的低齡老人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訓,以及服務過程中的風險防範知識,長效解決安老護老服務所面臨人資不足的問題,補充社服人員為社區提供護老服務,真正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為”。如廣州市海珠區開展智慧居家養老系列服務,招募一批熱心於公益的低齡老人成立樂齡人才庫和養老互助隊,為社區老人提供居家養老的服務、獨居老人的探訪關懷。
一、本澳漸進入老齡化社會
本澳已漸進入老齡化社會,根據統計暨普查局預測,二○三六年本澳人口將超過七十五萬,其中長者將佔總人口的百分之二十點七,換言之,屆時每五人中就有一位是六十五歲以上的長者。根據“澳門特區長者生活狀況及長期照顧服務需求研究報告”指出,本澳六十五歲及以上人口安老院舍需求比率為百分之三點七五,六十歲及以上人士日間護理服務及家居照護服務的需求比率分別是百分之○點六八及百分之○點八六。有關研究以二○一九年本澳不同年齡組別長者的需求率作為基礎計算,因此可以推算,二○一九年六十五歲及以上人口有安老院舍需求的人數約三千人,六十歲及以上有日間護理服務及家居照護服務需求的人數則分別約為八百六十人和一千○九十人,反映出特區政府第二個五年規劃為應對人口老齡化而規劃的長者長期照顧服務名額,仍難以滿足社會需求。隨着人口老化加劇,可以預料,未來對長期照顧服務有需求的長者數量將不斷增加,亦將同時導致從事長期照顧服務工作的人員需求持續增加。然而,由於社會對長期照顧服務工作看法消極,使得有關人員的招聘非常困難。故長遠而言,單靠機構養老和護理人員的服務並不能有效解決本澳的養老需求,有必要提倡長者的“互助養老”,因而“互助養老”的模式亦應適用於本澳社會的現況。
二、“互助養老”模式值得提倡
筆者認為,上述的“互助養老”模式的好處是除了可有望長效解決本澳安老護老服務所面臨人資不足的問題,補充社服人員為社區提供護老服務外,對於一些低齡長者來說,還可透過參加義工隊學習到知識和技能,加強自身風險的防範意識,從而減少一些不必要的意外發生機會;對於受助者來說,透過一些低齡長者幫助社區的高齡和行動不便的長者,相信更能提供一些身同感受和貼心的服務,如居家養老服務和獨居老人探訪關懷服務等。
三、政府主導成效將更佳
現時,本澳雖然亦有很多社會團體在政府資助下,組織了類似的義工隊為社會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服務,但服務對象並沒有針對性,像上述“互助養老”模式的義工隊卻少之有少。筆者認為,要在有限的資源提供最好的服務,離不開要有相關的政策研究作為支援,因為這樣才可按服務對象的需求提供一些具針對性的服務,從而產生良好的效果。因此,由政府主導組織上述的“互助養老”模式的義工隊是有必要的,但建議並不是排除政府可將義工隊的行政支援和活動組織外判予本澳的社會團體,透過擁有資源的政府部門對本澳長者服務的需求進行研究,並據研究結果制訂長者有需要的服務類型和提供形式等,然後再交由相關的社會團體負責執行,相信會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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