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新博彩法應增衛星場彈性
【本報消息】政府早前就新“博彩法”文本作出修改。政府雖“減辣”,但博彩業近日仍傳出多項不利消息,對衛星場能否持續發展,對經濟、就業及周邊營商等帶來影響。博彩業者表示,政府稅收有七成五來自博彩業,五成以上居民的經濟來源來自博彩業,必需確保行業可持續發展。博彩業只需要加強監管,嚴禁非法集資,就可確保行業健康發展。近年多番傳出問題都是貴賓廳,並非衛星場,政府應讓衛星場有生存空間。因此在新“博彩法”修法期間,應為行業注入更多彈性。
過渡期後提成經營
業者指出,管理費不能固定,必須要有彈性。管理費多少,應由衛星場和博企雙方洽談。認為三年過渡期後,可以“提成”形成經營,等同業主同租客,由雙方自訂;商舖可與租客以“提成”形式合作,不收租金。若只給予衛星娛樂場管理者定額管理費,衛星場主根本無法負擔娛樂場全部營運成本。任何和營運業績相關的管理公司,其商業模式都會採用管理費和業績掛鉤這種業績激勵機制。無論是酒店管理公司簽訂的管理合同,或者產品銷售公司簽訂的銷售合同,都會和業績掛鉤,娛樂場管理正是酒店管理和服務產品銷售的結合體。
倡豁免補充所得稅
政府既然容許衛星場繼續經營,就應給予更多經營彈性。政府如果只讓衛星娛樂場在三年後過渡到一種實際無法操作的商業模式,等同把衛星場結業的時間推遲三年,產生的影響值得深思。
另外,建議豁免衛星場就博彩收入的補充所得稅。業者指出,一些早期獲得政府確認、持有提供服務合約的衛星場,可申請豁免補充所得稅,但部分沒有獲得政府合同確認的衛星場,則要繳交。今次修改博彩法有必要釐清對衛星場來自博彩收入部分,是否需徵收補充所得稅,應作出明確說明。特區政府應根據避免雙重徵稅原則,在修法時明確豁免衛星娛樂場就來自博彩收入部分的補充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