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專業水平
業者倡提升地產公司開業門檻
【本報消息】曜澳集團集團主席及執行董事梁明輝表示,《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沒有規定開設地產中介公司的負責人資歷及經驗,開業門檻十分低,專業、服務參差不齊,最終影響整個行業的印象。期望未來修法可提升開業門檻,包括要求負責人至少具有兩年地產經紀資歷,確保專業水平。
梁明輝表示,過去本澳樓市起飛,吸引不少居民轉投地產業發展。與每個行業一樣,地產經紀同樣有良莠不齊的現象。有地產經紀私下抬價、食價,視地產業為“搵快錢”的途徑,導致社會各界對地產業有不同的負面印象。然而,隨着《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出台,加強對地產行業的監管,對提升行業專業水平有一定幫助。但部分條件罰款太重,也加重業界經營負擔,特別是疫下成交淡靜、佣金收入大減,進一步加大業界壓力。
需備兩年經紀資歷
另外,《房地產中介業務法》中雖然規定地產經紀及地產中介公司均要獲得牌照等才能經營,但沒有規定開設地產中介公司的行政機構成員需具備多少資歷。換言之,沒有地產從業經驗的人士,祇要考取牌照及完成商業登記等要件,即可開設地產中介公司,開業門檻十分低。
然而,地產中介行業講求專業服務及操守,行業開業門檻低,服務水平參差不齊,最終會影響整個行業的印象,特別對老字號不公平。因此希望未來修法時可提高開設地產中介公司的門檻,如要求中介公司的行政機關成員需至少具備兩年地產經紀資歷,確保行業的專業水平。
另外,因應樓市預期及前景改變,部分針對樓市熾熱時期推出的調控措施已不合時宜,如特別印花稅規定兩年內出售物業要額外支付相當於樓價百分之十至二十的稅項,期望可因應形勢變化而取消,提振物業成交量。如擔心樓價升溫,可推出類似利得稅的稅項,規定兩年內出售的物業,有賺的差價全數繳納政府,既提振物業成交,也避免樓價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