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十六歲
二○一八年八月十三日,一個悶熱的下午。亞馬喇前地附近有一家名為“麗影”的影相舖,年逾九旬的老闆王新權坐在太師椅上,吹着老式吊扇緩緩迎送的微風,看街道來來回回的車輛和行人。他穿着短袖襯衫,戴着金絲框眼鏡,梳着油頭,保持着上世紀中葉上海紳士的派頭——事實上,他還真是一個上海人。
隔壁做西裝裁縫生意的阿蕭叔就是他親外甥,因此,無論是在這裡土生土長的華人居民、土生葡人,還是上世紀上半葉陸陸續續從印巴來的穆斯林和帕西人,都親切稱呼他為“上海權”或者“阿權叔”。
如今雖然是數碼相機和智能手機的天下,但還是陸陸續續有“文藝青年”和上年紀的本地居民來這裡拍照。前者多半是內地來的,王新權會講普通話這一點很能吸引到內地學生;後者主要是老街坊,他們希望“阿權叔”能幫他們拍好全家福——他們不相信那些年輕的攝影師,儘管客觀來講年輕的攝影師在數碼相機的運用上肯定好過這位九十多歲的老闆。其實王新權已經不拿相機了,主要負責這項工作的是他的孫子,出生於一九七五年的王念祖。
“阿伯,你好,請問你是不是王新權先生?”
一個芳齡二十八的女孩走進來,用標準的普通話問着。王新權點了點頭,然後慢慢站起來,看向王念祖說:“我是,不過我現在年事已高,主要是我孫子阿祖在幫忙。阿祖啊,是內地的客人,可能同那些青年一樣想拍藝術照,你同阿蓮(王念祖妻子李慧蓮)幫手招待下。”女孩連忙回應:“權伯你好,我是唐玉秀的曾孫女,我想穿着我太奶奶的旗袍拍照……”王新權聽到這個名字,愣了一會兒,扶了一下自己的金絲框眼鏡,緩緩用普通話說道:“玉秀啊,唐家三小姐……你太嫲——啊太奶奶,還在不在?”
一、中山來客
麗影影相舖開業於一九四二年,當時的名字是“麗影相館”,是王新權叔公王平之的產業。抗日戰爭蔓延到華東,王平之便帶着姪孫南下香港,後來覺得香港似乎撐不住,趕緊移居澳門。王平之在清末就已經在上海法租界開照相館,來到澳門後就重操舊業。時年十五歲的王新權,在此處幫叔公打下手,負責照片的沖洗和印製。王平之常對這個姪孫說:“我麼得(沒有)兒子,女兒跟法國人跑了,儂(你)就是我兒,好好幹,這相館就是儂(你)的啦。”王新權一邊幫叔公沏茶,一邊應着:“好好,阿拉(我)曉得的啦!”
一九四二年冬至,王平之、王新權正準備收檔,他們已經跟一幫上海老鄉約好,這天晚上要到大三巴附近的一家上海菜館聚餐。這個時候,一個也是芳齡二十八的少女,在“姑太”(自梳女)的陪同下來到相館門口。女孩穿着旗袍,雖然不算高挑,但亦有那份美麗。
王新權被這女孩驚艷了,雖然他堂姑也算是上海美人,但自從堂姑懷着孩子跟法國人跑路,直到這一天,王新權沒怎麼見到他認知中的“美女”——倒不是顧客中沒有女孩,只是因為他平時的工作就是幫叔公打下手,壓根沒時間去“欣賞”每一個顧客。雖然只是初見,但王新權還是不由自主稍微心動了一下,直到叔公接下來用上海腔的粵語問道:“姑娘啊,瓦(我)收檔了,請問你要找邊個?”
“阿叔啊,我們屋企要影全家福。你也知道,自從蘿蔔頭侵略華南,鄉下同香港都淪陷了。我阿爺阿爸同幾個奶奶、媽媽、細姐(庶母)帶着全家大細跑來澳門了。今日冬至,剛好阿爺八十大壽,就想着找家影相舖拍個全家福。”
“儂個赤佬,明知今天過冬,還過來找我……”王平之雖然暗暗地叫罵,但還是故作鎮靜說道:“姑娘啊,你也講啦,今日過冬,瓦(我)同老鄉約好要食嘢……”
“老闆啊,你看看呢叠錢夠不夠,實在唔得我可以叫埋屋企啲家丁幫手拿器械。”
“阿權。”王平之看着自梳女手上那厚厚一叠錢,對姪孫說:“你就背上那個相機,跟姑娘過去吧。平時我們一單生意都不夠這裡一張紙呢,上海菜那邊我幫你打包一些生煎包子,你就看着錢的份上過去。”
王新權並沒有顯得不情願,畢竟相較於之前匆匆忙忙看過去的照片,眼前這位妙齡少女更讓他實實在在感受到青春期的懵懂心動。他回到照相館裡面,拿出拍照用的道具,等待唐家家丁們的到來。
當然,這位名叫唐玉秀的少女,在王新權收拾的間隙讓他給自己拍下人生第一張照片。後來這張照片一張給了她,另一張在得到她祖父的同意後放大沖洗,掛在相館正中央,成為麗影最亮眼的招牌。唐玉秀在爺爺二十幾個孫女中排行第三,故稱“三小姐”,實際上她是她父親最大的孩子。
“這是我的第一張照片,我今年十六歲。”
二、婚紗照
抗日戰爭勝利後,王平之打聽到另一個消息:女兒一家在荷蘭。雖然捨不得自己一手經營的影相業,但考慮到自己年已古稀,外加姪孫長大了,不能長期讓他當“工人”,只能把店舖鑰匙鄭重交給他,嚴肅說道:“儂記得哈,要把照相館經營好啦!”
自此,麗影老闆從王平之變成時年十八歲的王新權。雖然王新權一時之間還不至於大富大貴,畢竟距離他買下舖面、不用每個月給唐樓主人交租還有二十年,但至少他在此時已經實現了最基本的“立業”。他跟住在附近別墅的唐家時有往來,畢竟唐玉秀的爺爺也曾是一方鄉紳,喜歡熱鬧,也有錢熱鬧,各來自中山的同鄉們在唐家大院進進出出,唐老爺也就把這個上海來的年輕人當成自己的“御用攝影師”,無意間讓麗影在這三年成為附近生意最好的影相舖。
為了適應本土化的經營模式,王新權一方面學粵語,另一方面把店舖招牌從“麗影相館”改成了“麗影影相舖”。他與三小姐唐玉秀也有業務上的往來,但每每想起自己與她巨大的階層差距,總是把那句“今日去飲茶”的約會給吞回去。
轉眼唐玉秀也到了十九歲,按照鄉下的規矩,是時候成婚了。王新權很喜歡她,但每次三小姐說想單獨跟他喝杯茶,他都趕緊以“老爺呢邊還有工作”為由,匆匆忙忙離開。
可能三小姐單純只是想喝茶罷了,唐家可是中山望族,他只是一個“上海仔”,哪裡配得上。而且自從唐老爺提出要把孫女許配給大太太家的姪孫以後,似乎唐玉秀也沒什麼反抗情緒。
畢竟,這不是電視劇裡面的風花雪月,作為“書香門第”裡長大的孩子,唐玉秀還是知道自己的婚事由不得自己;再者未婚夫是一個很靠得住的鄉里,跟着“相夫教子”,也不失為一種美好人生。
不過她知道她和那位“上海權”各自心中所想,因此在徵得爺爺和未來公爹的允許下,她穿着婚紗找到了王新權。
“我就要出嫁了,你幫我拍好這張婚紗照吧。”
第二年十二月底,唐玉秀抱着一個男嬰,與丈夫一起找到王新權,讓他幫忙拍攝一家三口的照片。臨離開前,唐玉秀的丈夫握着王新權的手說:“老姑爺同我爸爸講,你係呢度最優秀的攝影師。可惜我們家以後幫襯不了你們了,因為明年過完年我們就要返廣州了。老姑爺他們還會在這裡,因為鄉下那些老屋子要分給那些叔叔們,澳門呢度就留給我外父(岳父,唐玉秀的父親唐孟揚)同細姐個仔(指唐玉秀同父異母弟弟),老姑爺會在這養老。以後有什麼事情,儘管同我外父、細姐講,如果他們遇到中山過來的鄉里,也可以介紹給你。”唐玉秀丈夫是她嫡祖母的姪孫,因此稱呼妻子的爺爺為“老姑爺”。
王新權明白自己曾經在青春期遇到的那點回憶就要消失了,但更明白這點記憶不可能在社會中兌現,能讓唐家上下都支持他的生意就很不錯了。他答應會持續服務唐家老小,以換取中山老鄉們的支持。
三、分別
他與唐家之間的聯繫保持到了一九六七年,期間他幫唐老爺拍攝遺照(一九五二年),幫唐玉秀的弟弟拍攝中學入學照片(一九五八年),幫唐孟揚拍六十大壽全家福(一九六四年)。當然,他先是把在香港做生意的外甥接到澳門開裁縫舖,然後在唐孟揚的介紹下迎娶中山出身的女紡織工楊秀蘭——楊秀蘭是唐孟揚妾室的姪女,跟同屬市井平民的王新權也算“門當戶對”。為此,王新權的家庭越來越完整,生意越來越好,最終在一九六五年正式辦理舖面購買手續,自此他只需要承擔基礎費用,不用再交房租了。
但第二年十月開始,澳門好幾派年輕人上街鬥毆,大量沿街“竹棚牌樓”在大火中被焚燒。十二月三日衝突達到頂峰,甚至打架打到麗影影相舖裡,差點把王新權懷孕的妻子嚇到流產。
王新權的大兒子此時正在香港唸大學,一直寫信催促父親帶着母親和弟妹逃到香港並移居。王新權回信:“我這裡雖亂,但積累下來的錢財足夠撐半年。你媽懷着孩子,不能坐船過海。”
但隨着接連發生的各種衝突,就算王新權不想離開,也由不得其他人不想離開。唐老爺子在一九五二年與世長辭,他在內地的其他子女也因為各種原因失去跟唐孟揚之間的音訊——包括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初期搬到南京的唐玉秀一家。唐孟揚雖然也上了年紀,但尚未到耄耋,而且他與小妾生的獨生子這時才二十出頭,如果被捲進兩地的衝突中,勢必極大影響他的前程。
因此,唐老爺子把屋契交給自梳女,賣掉廠房,帶着妾室、獨子一起移民英國。臨離開之前,他跟王新權一家在麗影樓上吃了頓飯。
“倘若你能見到三妹,跟她說我們全家到英國了,這套房子留給她。”
王新權喝着燒酒,無聲以對。他預料得到,在唐孟揚一九八八年客死他鄉後,唐孟揚的獨生子隻身一人回到澳門,把爺爺和父親留下來的老宅子給買了。
畢竟,在不可預料的年代,音訊都能中斷數十年,再親近的血緣也會淡化。更何況唐玉秀與弟弟同父異母,相互間幾乎沒有共同生活過。
其實唐家其他回到中山的親朋境遇,王新權也多多少少從中山老鄉們口中打聽到。“祖屋冇晒,田地分晒,個個不知所終。”想再聯繫到遠離廣東的“三小姐”,怕是更沒可能了。
因此,在這幾十年間,唐玉秀那張穿着旗袍的照片被保養性修繕過無數次,影相舖本身也被裝修過好幾次,這張照片始終被掛在正堂,見證着一代又一代客人的到來。
四、倩影
“抱歉啊,我太奶奶前段時間走了。”小女孩歎了一口氣,說道:“她知道我今年暑假來澳門玩,因此讓我按着這個地址找一家照相館。畢竟,她臨走的時候說,都分離七十年了,完全沒有音信,不知道還能不能相見……”
唐玉秀丈夫在六十年代初就去世了,之後半個多世紀,唐玉秀都把重心放在南京的家庭,而在南京的孩子們也全然不會聯想自己的先祖與粵港澳之間的關係。直到二○一八年五月唐玉秀突然病倒,在彌留之際,這位九十二歲的老太太跟曾孫女說起這件事情,因為她知道曾孫女放暑假跟閨蜜們約好要去澳門玩,這可是她家裡第一次有後輩計劃去澳門的。
畢竟,小女孩和除她爺爺外其他親人都不知道,這數十年的經歷,讓唐玉秀一直很抵觸與家鄉發生任何聯繫——她丈夫的早逝與家鄉變故有關,而她弟弟擅自賣掉澳門老屋,更是讓她對娘家最後一絲念想給中斷了。她不准唯一知情的長子跟家裡其他晚輩透露一絲半點與澳門有關的一切,以至於她大多數年紀偏小的子女、所有的孫輩和曾孫輩頂了天也只是知道自己老家“在南方”。但就是這唯一的線索(指幫她密切留意澳門動態的長子),讓她一直在南京默默關注着自己曾似乎有過好感的那個男孩,也確認麗影影相舖還在——只是這段情愫到她最後一刻也未能說出口。
她對曾孫女最後的遺言是:“穿着那件旗袍再拍一張吧,畢竟,你今年……”
女孩換上太奶奶臨走前交給她的旗袍,走到王新權面前。這位耄耋老人即便戴着金絲框眼鏡,眼前的一切依然是模糊不清。但這一次,他感覺到,似乎是那張照片上的“三小姐”,從畫中緩緩朝他走來。
“我今年十六歲。”
劉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