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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犯逃內地珠落網
四證人:只管財務不理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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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2 4月2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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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證人:只管財務不理供應商

    初院重審前檢察長何超明共犯案

    四證人:只管財務不理供應商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昨續重審前檢察長何超明共犯案,傳召多名歷任檢察院人事財政廳主管,今日將由負責當年採購的綜合管理組人員作供。

    先後在人事財政廳擔任主管或司庫的四名證人,都指只管財務,不會干預綜合管理組選擇的服務供應商,亦未曾聯想違法之事。萬姓證人提到“上級”曾指示不用仔細看綜管組的建議書,但已忘記這個上級是誰。

    五嫌缺席審訊

    李姓證人提到嫌犯黎建恩(前辦公室主任)曾對綜管組的建議書給意見,亦曾向黎建恩反映與嫌犯陳家輝(前綜合管理組主管)對採購法的理解不同,其認為不應一直以服務良好為由沿用同一供應商,但最終做法不變。

    有些購買機票、酒店的公關合同無附人名仍照樣付款,她指相關資料由秘書提供和有黎建恩確認,理解是涉及機密人員,估計是何超明或黎建恩的意思。梁姓證人提到有綜管組的驗收印便開支票,相信綜管組同事有核實。

    黎建恩和陳家輝涉為何超明領導的涉案公司,圖謀金錢利益,裡應外合,將眾多的合同批給涉案公司,被控多項詐騙罪,一審獲判無罪。黃國威、麥炎泰、何超信、李君本及林浩源五名嫌犯同須接受重審,惟皆缺席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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