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判囚十八年
詐騙犯逃內地珠落網
【本報消息】司警透過區域警務聯絡機制,內地公安部門協助拘捕一名涉及犯罪集團、偽造文件、相當巨額詐騙罪被判十八年徒刑的本地男子,而其相關上訴亦早被終審法院裁定敗訴。司警按照法官命令,將其押往懲教管理局服刑。
通知司警交接
警方去年一月份,得悉上述被判十八年徒刑的四十九歲吳姓本地男子身處內地,並在多個不同城市活動,隨即要求內地警方協助尋找及移交,並在公安部、廣東省公安廳和珠海市公安局大力支持下,相關工作依法開展。
直至前日上午,司警接獲珠海公安局通知,得知目標男子已在珠海落網,兩地警方前晚於拱北與關閘口岸入境通道進行交接程序。司警隨後將該逃犯移交懲教管理局服刑。
有消息指,被移交犯人為在貿促局前主席涉貪案中,被法院裁定罪成的涉案本澳商人吳國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