鵝鴨不知春去盡
宋晁冲之《春日》詩云:“陰陰溪曲綠交加,小雨翻萍上淺沙。鵝鴨不知春去盡,爭隨流水趁桃花。”詩的前兩句,在我們的石屎森林很難見到,根本就沒有“陰陰溪曲”,何來“小雨翻萍”?不過詩的後兩句,頗似近日的新聞。原來“鵝鴨”都懂得惜春的,不但如此,也會“爭隨流水趁桃花”。
報紙刋出新聞沒有“鵝鴨”,不過時下的“潮語”鵝鴨是指某種男人。消息說:裸男滋擾女途人就逮。這“鴨”借用友人汽車兜風散心,期間“剝光豬”,當街滋擾女途人,出言:“車埋你”。
這種事情真是匪夷所思,除非是個瘋子。“露械”的新聞,屢見不爽,但亦止於車廂暗角,或靜夜人稀的環境中,絕對不是光天化日之下,通衢大道之中。因為人畢竟是人,最沒廉恥者也不至賤格到把自己的私處公開。蓋身體髮膚,授諸父母,豈敢以私處示人?只有狗和禽獸才如此。
鵝鴨被宰了,人們扯其皮,吃其肉,還有一副“膍胵”(粵音“扶翅”)可供肴饌,然而上了頭條新聞那“鵝鴨”,那副“膍胵”,既髒且穢,令人作嘔。要是把它割下來餵狗,相信狗也不吃。
讀了那則新聞,想起晁冲之的《春日》,本來想摹仿那優美的詩情畫意“雅”一番,到執筆時“雅”不起,因為此鴨不同彼鴨,詩中的鴨“爭隨流水趁桃花”,可以想像:流水、桃花,何其艷而雅,所謂“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間”。至此雅詩寫不成,只剩得四句鄙語,勉強說算是“打油”。嚴格來說,打油也不是,只是“打水”。句云:
呢條友仔正人渣,剝衫除褲露“雪茄”。
四七無奇稱一六,煩君護送到官衙。
按:雪茄即呂宋煙,頗巨,其色啡黑,其形笨拙,句中的“雪茄”是象形而已。至於那幾個數字大概是“九唔搭八”之類。
冬春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