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擴大兩新冠口服藥適用範圍
【香港中通社二十二日電】香港醫院管理局更新兩款新冠口服藥的臨床指引,六十歲以下未完成接種新冠疫苗的高風險人士,六十歲或以上患者以及任何年齡的免疫系統失調人士,不論有關病人是否接種新冠疫苗,若情況合適均可獲處方。
香港購入的兩款新冠口服藥,分別為默沙東藥廠的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輝瑞藥廠的帕克斯洛維德(Paxlovid),早前只優先提供給七十歲以上長者、長期病患及未完成接種疫苗的人士。
經檢視兩款新冠口服藥的臨床使用情況後,醫管局專家同意更新有關指引。醫管局稱,會盡量為合適的病人處方有關口服藥,但醫生同時需要根據病人臨床情況作判斷,以減低出現不良反應的機會。
發病五天內用藥
政府專家顧問、中大呼吸系統科講座教授許樹昌二十二日在電視節目中表示,新冠口服藥能牽制病毒繁殖,越早用藥病毒越難在體內生長。患者需於發病五天內盡快用藥,有助減低入院、病情惡化及死亡風險。
許樹昌說,香港有超過一萬人次的新冠患者已獲處方新冠口服藥,患者在發病三日內用藥,效果更顯著。若發病五天才使用便太遲,病毒已在體內大量繁殖,或引起“免疫風暴”,屆時需要使用替代藥物。
港大醫學院內科學系臨床教授孔繁毅表示,藥物供應充足,且不少六十歲或以上人士即使打齊疫苗仍有風險,如果一確診就盡快用處方口服藥,越早使用越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