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生學習津貼下月杪網登
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一組,公佈了多項法規,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一○/二○二二號行政法規,《二○二二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自公佈翌日起生效。該行政法規訂定向符合法定發放條件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發放現金分享款項的安排。當中規定,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者,獲發放現金分享款項的金額為一萬澳門元;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者,獲發放現金分享款項的金額為六千澳門元。
醫療補貼電子發放
第十一/二○二二號行政法規,《二○二二年度醫療補貼計劃》,自公佈翌日起生效。該計劃專為根據該法規的規定補貼由醫療人員提供的家庭醫學醫療服務。補貼金額為六百澳門元,補貼是以發放電子醫療券的方式給付,受益人須最遲於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使用電子醫療券。此外,有關二○二二年度電子醫療券的執行規定,亦已由第三七/二○二二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
第十二/二○二二號行政法規,《二○二一/二○二二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自公佈翌日起生效。該行政法規規定凡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並於二○二一/二○二二學年在澳門或外地修讀獲認可的公立或私立高等院校所開辦的頒授學位或學習期不少於兩學年的高等教育課程的學生,在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至六月十日期間於網上登記,經批准後可獲發三千三百澳門元的學習用品津貼。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