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限制
人代倡允澳社團深合區服務
多位人大代表分別就關於鼓勵澳門社會團體在內地發展和關於加強社區工作者專業隊伍建設提出建議,建議放寬對澳門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的限制,並允許愛國愛澳的澳門社團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直接開展服務。同時,應建立各地政府與社區基層組織間的雙向回饋機制,引入優質港澳社會工作培訓資源,提升我國社區工作者的服務能力。
助對接社會資源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吳小麗、劉藝良、何雪卿、容永恩、黎世祺提出關於鼓勵澳門社會團體在內地發展的建議,認為由於澳門社團屬於境外非政府組織,要進入內地必須要按照相關要求註冊代表機構,但部分要求也造成限制,建議放寬對澳門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的限制,並允許愛國愛澳的澳門社團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直接開展服務。同時,建議內地的相關部門在監督管理澳門社團內地代表機構的同時,也能為澳門社團內地代表機構提供更多支持和幫助,協助澳門社團對接當地的社會資源,提供相關法律及政策的培訓和指導,以便澳門社團內地代表機構更好更安心地在內地開展工作。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吳小麗、劉藝良、林笑雲提出關於加強社區工作者專業隊伍建設的建議,認為我國社區工作者的職業化、專業化水準不斷提高是可喜的發展,但在此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需解決。
建雙向回饋機制
他們建議建立各地政府與社區基層組織間的雙向回饋機制,並建立與當地情況相符合的社區工作者薪酬體系及薪酬結構,確保社區工作者工資穩步增長。同時,為社區工作者構建階梯式職業發展通道,創造更多社區工作者轉政府編制的機會;建立完善的社會服務在職培訓體系,以及引進港澳優質培訓資源,應當加強全國各地與港澳社會服務團體的交流溝通,引入優質港澳社會工作培訓資源,不斷提升我國社區工作者的服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