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都更片區發展掣肘多
【本報消息】《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法案已進入立法會細則性討論,但不少聲音質疑法案以單棟舊樓重建為主軸,與居民心中的片區都更形成落差,亦與都市更新名不副實。都更公司董事會副主席梁竟成認為,今日的《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與以往舊區重整的法律截然不同,當年還要拗“劃區”,今天很多節枝都與都更無關,“城規法”、“文遺法”、《土地法》等相繼出台,“抽走好多嘢,讓都更法律更單純。重點落在操作過程、解決當中的困難,與原來的概念已不盡相同。”
單棟重建原意正確
梁竟成指出,雖然社會有意見質疑單棟重建的實效,但政府的原意是對的,因為澳門適合單棟重建勝於片區開發重建。形容祐漢是典型個案,“行勻全澳搵唔到一個好似祐漢咁嘅地方,樓群是同一時期興建,這是很特殊的情況。下環街有很多舊樓,但有啲隔十年建一棟,如果片區都更,呢棟四十年樓,隔離棟十年樓,人哋當然不願意參與。”
並無否定片區發展
梁竟成稱,新加坡、上海、香港有成功的都更個案,但澳門的情況不同,地方小,當年建樓在不同年期發生,難以片區重建。認為社會有爭議是正常事,或是出於不理解。反問澳門人理解的片區定義是甚麼?是面積還是效果,抑或人口密度?三間屋還是十間屋?澳門很多地方屬歷史城區,片區重建十分理想,亦想整片開發,建設更多花園、公園。但由於歷史遺留的原因,很多東西不能改變,有的要保留立面,有的限高,怎樣變?舊樓很多在歷史城區範圍,有很多限制。故政府法案的思路是對的,法案亦沒有否定片區重建,有條文提到可以透過合併地塊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