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錢黨涉練功券詐騙判囚
【本報消息】一名內地男子涉用“練功券”偽鈔詐騙他人八萬三千多元人民幣。被告於初級法院承認指控。合議庭裁定,被告一項加重詐騙罪成,判囚一年三個月,不准緩刑。
男被告丘×承,廿七歲,報稱售貨員。
案情顯示,去年六月十三日下午三時四十七分,事主在路氹某酒店客房與丘某兌換金錢。雙方協議以八萬三千二百元人民幣兌換十萬港元。稍後,事主按指示轉帳人民幣予丘某後,丘某將七十六張、面額一千港元鈔票交予事主。事主檢查港元,發現全是“練功券”偽鈔,懷疑受騙,報案追究。
為阻嚇不予緩刑
法官於宣判時指出,丘某的“練功券”造工較粗糙,與真鈔有明顯區別。事主已將相關款項過帳予丘某,金錢上已構成損失。量刑方面,由於同類犯案屢禁不止,裁定一年三個月的徒刑需實際執行,不予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