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人橫琴置業疑遇裝修陷阱
求助無門冀兩地政府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
【本報消息】兩名澳門居民反映在橫琴置業後遇上裝修陷阱,指有關裝修公司在裝修過程中破壞天花板、質量差、貨不對辦及超時完工等,且推卸責任不願接收律師信,求助無門,希望特區政府與內地政府加強溝通,建立渠道,加大保障及協助解決澳門居民在內地遇到的消費糾紛。
上市公司分判工程
居民洪先生及林先生反映,在橫琴置業後,去年三月經一個營銷活動選擇上市公司負責裝修,誤以為上市公司會較有保障,但原來該公司把裝修工程再分判予其他公司,而且負責“軟裝”及“硬裝”亦不是同一家公司,裝修期間更換監理,無法保證質量及保障消費者。
該公司口頭承諾兩個月完成裝修,卻一拖再拖,即使再協議十一月中旬完工,但再拖至去年十二月底“硬裝”才完成,而裝修期間更多次因安裝燈槽而破壞天花,而且“軟裝”家具尺寸不合、外型與圖紙不符等。
質量欠佳尺寸不合
他們認為裝修質量不符合該公司標榜訂製家具唯一性,但對方卻推卸責任,稱可以收口板及“打膠”方式彌補“軟裝”家具空隙,但洪先生指全屋有近一半家具出現空隙是因訂製尺寸不合所致,而且收口板及“打膠”方式不利長期使用,雙方無法順利協商。而該上市公司在出問題時只是協調,找不到責任人,洪先生質疑該公司做法是“掛羊頭賣狗肉”,加上已收取款項,只想把問題交予售後維修,但他認為根本是未完成裝修。
兩地消委會難協助
洪先生及林先生曾向本澳消委會求助,但對方只是轉介內地消委會的網站,而珠海消委會亦不受理,相關部門回覆指涉及消費合同糾紛,建議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他們亦只好尋求律師協助,但裝修公司拒收律師信至今一個多月。
他們對現時感到兩難,律師指即使勝訴亦只能追討三萬多元人民幣,費用亦不足以支付重新“執漏”等費用,而且訴訟時間可能長達半年甚至一年,期間的租金並不能追討,十分無奈,若繼續協商不果,會直接到該公司作維權行動。
洪先生又指,有關物業是他與太太的新婚房,沒料到遇到裝修陷阱,影響他們的人生計劃。而林先生則表示現時在澳門無居住地方,只是寄居親戚家中,對於裝修“爛尾”感到憤怒,指隨着深合區的發展,相信越來越多澳門人會到橫琴居住,但內地部門無法協助澳門居民的消費保障。希望特區政府與內地政府加強溝通,加大保障及協助解決澳門居民在內地遇到的消費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