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憲制秩序為前提和依歸
“一國兩制”推港民主發展
“‘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民主發展”研討會,十一日在北京舉行。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徐澤在會上發表講話。研討會由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一國兩制”研究中心、團結香港基金主辦,澳門基金會協辦。研討會探討了香港民主發展的真相和真諦,旨在為助推香港民主發展沿着“一國兩制”的正確軌道不斷前行,助力香港長治久安和“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北京十一日電)
本報駐北京記者 鐵怡 圖/文
研討會在澳門設分會場,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吳志良通過網絡直播平台視頻連線在專題研討中作題為《中央是香港民主的創設者、推動者、維護者》的發言。
心繫祖國護主權
徐澤就“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民主發展與特區憲制基礎及憲制秩序的關係談了幾點看法。徐澤指出,中國的國體和政體決定中央政府堅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發展民主。在香港發展民主是由我國的國體和政體決定的。事實充分說明,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是香港特區民主制度的設計者、創立者、維護者和推進者。沒有國家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沒有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對香港民眾福祉的深切關懷,沒有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對“一國兩制”初心使命的堅守,就沒有香港民主制度的建立,也就沒有香港民主的實踐。
徐澤指出,香港的民主發展要以特區憲制基礎及建基其上的憲制秩序為前提和依歸。憲法的最高性和普遍性,決定憲法是特區制度的法律淵源,基本法是依據憲法制訂的規定特區制度的一部全國性法律。因此,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區的憲制基礎,特區的憲制秩序建基於其上。這個憲制秩序的關鍵所在是準確把握“一國”與“兩制”的關係,堅守“一國”原則,三條底線不得觸碰。
他指出,香港的民主制度是特區憲制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檢驗這個制度的標準就是看它能否有效維護特區憲制秩序,不斷鞏固特區憲制基礎,才能把“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落到實處,切實保障香港同胞作為國家主人當家作主的權利,是香港民主制度發展的宗旨和始終把握的方向。
中央主導港民主
基於中央擁有特區制度決定權的原則,香港的民主發展必須由中央主導。這不僅是一個限制原則,更是一個為實踐證明的經驗。
事實證明,正是中央果斷出手,做出健全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特區行使全面管治權,完善與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機制的重大決策,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和香港兩個層面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明確有關議員資格和宣誓的規矩,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堅定落實“愛國者治港”,才能成功推動香港局勢實現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引領和推動香港民主發展重回正軌。
徐澤指出,特區憲制基礎及憲制秩序,要求香港的民主發展必須保障“愛國者治港”。香港回歸以來正反兩方面的經驗證明,如果香港的民主制度不能有效保障“愛國者治港”,香港必亂無疑。由於中央果斷出手,建立和完善一系列保障“愛國者治港”的制度機制,才使得香港由亂到治。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及建立相關配套制度,正是為了堵塞原有制度中為反中亂港勢力利用,以滲透奪權繼而破壞、動搖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及憲制秩序的漏洞和缺陷。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確保香港特區的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
新選舉長治久安
實踐證明,新選舉制度所具有的廣泛代表性、政治包容性、均衡參與性和公平競爭性的特點、優點凸顯,形成特區選舉的新氣象、新文化。有充分理由相信,圍繞香港新選舉制度建立的一整套制度體制機制,將為特區民主的長遠健康發展打下堅實基礎,為特區的良政、善治和長治久安創造有利條件。
徐澤指出,堅信有“一國兩制”作為特區民主發展的根本保障,始終以保障“愛國者治港”為遵循,始終以鞏固和維護特區憲制基礎及憲制秩序為己任,香港特區的民主發展前景一定光明。
清華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院長、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王振民,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譚惠珠,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社科院台港澳研究中心研究員、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支振鋒,香港中文大學榮休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中山大學粵港澳發展研究院常務副院長、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何俊志,分別以《中央堅定支持香港特區發展民主》、《香港回歸前沒有民主可言》、《“一國兩制”開啟了香港民主發展新紀元》、《排除反中亂港勢力干擾 築牢香港民主高質量發展基礎》、《香港民主發展必須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和《香港新選制是利國利港利民的制度安排》為題作主旨發言。
與會嘉賓還圍繞中央關於香港民主發展的原則立場和香港新選舉制度及其實踐進行專題研討。中央有關部門、港澳特區代表,內地、香港、澳門有關社會人士和專家學者百餘人出席此次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