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人陪審團一致裁定罪成
副教授謀殺妻女被判終身監禁
【香港中通社十四日電】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時任副教授許金山,二〇一五年涉謀殺妻女案,否認謀殺罪重審。本月十四日,香港高等法院七人陪審團一致裁定許金山兩項謀殺罪罪成。
六十歲男被告許金山此前否認於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在香港西貢謀殺四十七歲馬來西亞裔妻子黃秀芬及十六歲次女許儷玲。
陪審團於當日退庭商議三小時,一致裁定許金山兩項謀殺罪成立。法官即時宣判,按例判處許金山終身監禁。
吸入過量一氧化碳
案情指,許金山在二〇〇四年認識情婦李泳怡,曾指導其撰寫博士論文;二〇〇六年漸漸與李泳怡相熟,後發展出婚外情,被妻子黃秀芬發現。黃秀芬及次女許儷玲於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被發現在私家車上昏迷,死因為吸入過量一氧化碳。許金山涉嫌在妻子車輛後備廂內放置充滿一氧化碳的瑜伽球,釋放毒氣殺害妻子及次女。
法官引述許金山自辯證供指,許金山利用一氧化碳做研究,探討如何治療一氧化碳中毒的病人,但承認未得到倫理委員會許可下做動物實驗。
法官表示,即使陪審團認為用瑜伽球殺人是不可能的事,若在毫無合理疑點下,陪審團肯定許金山將瑜伽球放在車上,就應裁定許金山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