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濫用公屋獎下周三實施
須實名舉報 成功最高可獲三千元
【本報消息】據香港中通社、港媒八日報道:香港房屋委員會八日公佈,舉報濫用公屋獎將於十五日實施。憑藉舉報人提供資料,成功向濫用公屋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房委會會向參與計劃人士提供感謝狀及最高三千港元現金獎勵。
由於涉及現金奬勵,舉報人必須以實名舉報,並提出參與善用公屋資源獎勵計劃。參加人士須由專責人員進行初步評審及面見,以確保資料真確;可透過舉報郵柬、房委會或房屋署網上表格、舉報熱線、電郵及通知屋邨辦事處等方式舉報。舉報人士的身份會絕對保密;房委會或房屋署也不會向舉報人士透露調查的詳情及結果。
為免有關計劃被濫用,每宗可獲奬勵的舉報會由評審委員會審核,並審理性質複雜或有爭辯的個案,評審委員會會由首長級人員擔任主席並作出最終的決定。
身兼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委員的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認為,措施將有助找出較隱蔽的濫用個案。梁文廣表示,由於房委會之前已經採取多項措施,包括加強租戶的入息及資產申報等,打擊濫用公屋個案,而未發現的個案,就可以透過居民互相觀察而發現。另外,措施亦可令到居民明白,如果瞞報資產等情況,會有不同的渠道被揭發,認為對於未來有可能發生的個案,亦有警惕作用。
香港正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房委會上兩個年度共收回五千個被濫用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的公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