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志聰任博監局代局長
張永春續任行政會發言人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昨刊登多則人事任命,當中包括行政會委員張永春擔任行政會發言人,廖志聰任博彩監察協調局代局長,曾翔任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代主任,邱潤華任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副協調員等。
特區公報昨日刊登多則人事任命,當中多項人事任命與新一屆政府領導班子於去年十二月二十日上任的人事交替相關。
行政長官批示,行政長官岑浩輝根據《行政會章程》規定,委任行政會委員張永春擔任行政會發言人,自昨日起生效。行政會發言人的主要職責是以舉行新聞發佈會及以新聞稿等形式,將行政會須對外發佈的事宜向社會公佈。張永春於第五屆行政會亦擔任發言人。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將博彩監察協調局部分權限轉授予博彩監察協調局代局長廖志聰,相關權限包括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名義,簽署所有在博彩監察協調局的職責範圍內訂立的有關合同的公文書等;有關獲轉授權人自去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意即由博監局副局長廖志聰代任局長一職。前博監局長何浩瀚於去年十二月二十日升任海關關長。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委任邱潤華替代戴建業為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副協調員,任期至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批示自去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產生效力。戴建業時任經科局長時為社協執委會副協調員,自出任今屆經濟財政司司長後,他擔任社協主席,邱潤華現為經科局長。
保安司司長批示,將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範圍內作出部分的職權轉授予辦公室代主任曾翔,獲轉授權人自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曾翔原為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原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玉英去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因交通意外不幸離世。
終審法院院長批示,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陳玉蓮碩士為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主任,由今年一月一日起至八月二十六日止。陳玉蓮早於二〇一六年開始任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主任,此前她曾先後擔任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行政暨財政廳廳長、辦公室副主任和辦公室代主任的職位。
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以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羅志堅為行政公職局第四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七百三十五點,自今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羅志堅原為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該任期於元旦日屆滿,未有出現在去年底公佈的市政署管委會領導層委任及續任名單之中。
另外,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續任及委任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成員,當中包括續任歐永棠為中心執行委員會主席;續任黃淑禧中心理事會成員;委任吳華威、胡元佳、范嘉茵、鄧永恆及吳慧紅為中心理事會成員;委任李居明及葉毅全為中心執行委員會成員。批示自前日起產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