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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人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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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5 1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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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人渡人

斯 雨

    捉人渡人 

    聖誕至除夕的一個星期內,警方檢控了一百六十餘宗行人違規過馬路,以局部行動來看是多,以小城全局來說當然是少。若五十米距離內有標明的人行橫道必須使用,否則就是違規,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接觸到,違規比比皆是,尤其舊區,車行道僅三、四米寬的情況,前面數步之遙是斑馬線卻不用,部分行人兩秒跨過對面,捉也捉不完。也沒有如此大的警力“全天候”執法吧!

    現時警方多針對一些亂過馬路黑點,特別是車速快,一旦發生車撞人後果嚴重,如水坑尾街、東望洋斜路、巴波沙大馬路等。但警力有限,也不能“全天候”執法,只能不定時派人駐點檢控。其他時間,亂象依然。

    坊間有意見指可借助“天眼”系統捉亂過馬路的行人。“天眼”看得清楚,但私隱條例保護人的基本自由,警方只有發生刑事罪案時才可翻看“天眼”影像,一般的行政違反行為,不能動用“天眼”。故人臉識別、閉路監控等通通不能捉亂過馬路。

    根治亂過馬路在教育,不是短期能有效果。加重罰款呢?但不能“全天候”執罰,罰三百與罰六百不會有分別。現時當局在部分黑點設置了大型警告牌,最好招聘一些退休人士當指引員,現場勸止企圖違規者,捉人渡人結合,效果會好些。

    斯   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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