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器旅行
幾年前在本欄和各位談過樂器的價錢。不要以為鋼琴體積龐大,結構複雜,一定比嬌小的提琴貴得多。名家所造的提琴,價格往往比鋼琴貴好幾倍。英國牛津阿什莫林博物館珍藏,鮮有拿出來演奏、綽號“彌賽亞”的意大利名匠斯特拉迪瓦里一七一六年所造的小提琴,最近的估計價值為二千萬美元。今日一般著名演奏家用的大小提琴,動輒也要二、三百萬元。譬如馬友友常用,一七一二年被稱為大衛多夫的斯特拉迪瓦里大提琴,估計時值三百五十萬美元。提琴手,無論怎樣出色,都很難買得起這樣昂貴的樂器,這些天價的提琴都是億萬富翁,或大商業機構所擁有,無償地借給名演奏家使用的。有約定借用若干年,也有借用終生的。
提琴跟鋼琴不一樣。鋼琴家,除了享譽極隆的,如荷路維茲,或出名怪癖的,如古爾德,鮮有伴着他演奏四處走的鋼琴,因為樂器的運費不菲,並非一般音樂會負擔得起。其他的,就只能用當地所具有的鋼琴演奏,縱使不完全愜意,也只能勉強遷就了。提琴,就是大提琴,還是可以隨身攜帶。況且據名家自述,提琴就是換一條絃線,也影響演奏,遑論替換整個樂器。所以提琴家的提琴都是伴着他四處走的。問題就出在這裏了。
我們都有旅行的經驗。雖然丟失行李並不多見,然而誤點,人到了,行李未到,卻是常有的事。至於行李箱碰壞了,壓扁了,撞凹了,刮花了,更是司空慣見,投訴無門。有誰願意把價值百萬以上的樂器,放進交通工具的行李艙?任由地勤人員拋擲,或粵語所謂“糟躓”?因此,提琴家都要把樂器當隨身行李攜帶。然而把樂器放在座位上方的“儲物處”,也不見得安全。況且隨身行李尺寸有規定,小提琴,還勉強可以,大提琴呢?
陳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