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署籲辦各類年度准照續期
【本報消息】市政署訊:今年一月至二月期間,市政署提供各類年度准照續期的辦理,持有各類年度准照的人士,即使是獲豁免年度准照費用,亦須在期限內為准照續期。逾期者須繳交相應的附加費用,或甚至因准照逾期失效而導致須終止獲准進行的活動,因此,各准照持有人應盡早辦理有關申請。
在辦理續期期間,各類准照持有人或其代表可於辦公時間內,親臨黑沙環新街五十二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地下A區或氹仔哥英布拉街二二五號三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H區的市政服務專區辦理以下類別准照之續期手續:長期廣告及招牌准照、長期佔用公地准照、小販准照、車輛上的廣告准照、露天茶座准照、其他動物的准照—馬。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的辦公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中午照常辦公,周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此外,各類准照持有人亦可選擇到市政署轄下各服務中心或位於石排灣的服務分站辦理。
市民如欲查詢更多有關市政署的資訊,請於辦公時間內致電“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二八四五 · 一五一五或“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二八四二 · 一二一二,又或透過市政署市民服務熱線二八三三 · 七六七六查詢。同時,市民亦可瀏覽“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網頁www.csraem.gov.mo或市政署網頁www.ia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