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添汞產品將管制進出口
【本報消息】環境保護局訊:《關於汞的水俁公約》自二○一七年八月十六日對國家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生效,《公約》附件A第一部分、以及第四次和第五次締約方大會兩份修正案將多項添汞產品納入管制範圍,包括含有水銀的溫度計、血壓計等非電子測量儀器,以及含有水銀的電池、化妝品、螢光燈、菲林等。為履行《公約》義務,特區政府需於二○二五年後限制相關產品的進口及出口。為此,環境保護局經研究和調查,以及與相關業界團體交流意見後,已制訂相應管制方案。
兩場介紹會報名
考慮到被列入《公約》規管的產品範圍廣泛,為讓從事相關進出口業務的經營人及公眾了解《公約》要求和管制範圍,環境保護局將於本月十四及十五日下午三時於電力公司大樓地下環境保護局演講廳舉行兩場介紹會,介紹《公約》內容並與與會者進行交流。有意參加人士自即日起至本月九日下午六時前可透過網頁(https://www.dspa.gov.mo/seminarapplication.aspx)或附圖的二維碼報名。查詢可致電“環保熱線”(二八七六·二六二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