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局探禁加味煙可行性
街道禁煙區須各方共識
【本報消息】衛生局長羅奕龍回覆議員馬耀鋒關於未來控煙工作的書面質詢時表示,《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律在一二年生效後的十多年間,政府積極配合社會發展和按照控煙策略而進行法律修訂,至今澳門已實現全面禁止煙草廣告和贊助;禁止電子煙製造、銷售及進出口;除機場及娛樂場符合新標準設置且已獲許可的吸煙室外,本澳公共室內場所全面禁煙;室外公眾活動場所如公園、集體客運車輛站點等全面禁煙。現時,澳門十五歲及以上人口的煙草使用率由一一年的百分之十六點九下降至二二年的百分之十一點一,提早達到世界衛生組織倡儀各國於二五年煙草使用率相對一○年下降三成的目標。
羅奕龍指出,衛生局亦已關注煙草製品“加味”可能是吸引青少年開始吸煙的因素之一,正在探討禁止加味煙的可行性。就“禁止邊行邊吸煙”或將街道部分區域劃為禁煙區等建議,由於本澳街道較為複雜,且牽涉到不同管理實體的權限,因此須取得各方共識才能推進,衛生局將繼續積極與相關權限部門探討可行方案。
學校等候區貼告示
就學校及醫院範圍禁煙問題,本澳衛生服務場所、幼兒、小學及中學教育場所、供未成年人使用的場所和設施、體育設施的室內及室外範圍,均依《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律規定列為禁煙區,並須張貼禁煙標貼;高等教育場所及職業培訓中心依法只可在明確劃為允許吸煙的室外範圍內吸煙。衛生局已與教青局溝通,建議學校在家長等候接送的地方張貼告示勸喻禁止吸煙,用作提醒吸煙人士。而任何公共地方管理實體均有權限決定是否將其管轄的室外範圍劃為禁煙區。
羅奕龍提到,衛生局將持續與其他控煙執法部門合作開展控煙工作,通過常規巡查、特別巡查及聯合巡查等提升執法效率,加強對包括電子煙在內的煙草製品的管制。同時,將透過不同途徑向居民宣傳認識煙害的訊息,包括向各中、小學及高等院校等提供煙害及控煙為題的講座及校園展板,着力提升青少年對煙草危害的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