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涉貪獲刑
【香港中通社廿七日電】台北消息:台北市議員陳重文利用自身職權,施壓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租用台智光網絡服務,再設公司承接採購案。台北地方法院今日宣判,依圖利等罪判處陳重文八年六個月,另六個月刑期可易科罰金。
另外,陳重文的妻子白惠萍判處一年刑期,緩刑兩年,須支付公庫二十萬元(新台幣,下同);“維鑛公司”負責人康立錡獲緩刑三年,須支付公庫三十萬元及提供義務勞務一百小時;台通光電公司特助李嘉豪判刑兩年,獲緩刑三年,須支付公庫五百萬元及提供義務勞務一百六十小時。全案可上訴。
利用職權施壓部門
檢方表示,陳重文與康立錡成立“立錡雲端公司”承接台智光相關採購案,利用職權施壓台北市社會局,委請台智光就社會局下轄各公托中心辦理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發包給維礦公司履約,圖得不法利益三百二十一萬餘元。
此前,檢方以貪污罪嫌起訴陳重文等人,台北地院十月審理後,判定陳重文以八百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以電子鐐銬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