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總統彈劾案文件送達完成
韓憲院:周五首辦庭前會議
【香港中通社廿三日電】韓國憲法法院廿三日就總統尹錫悅彈劾案相關文件送達問題表示,憲院決定以“視為送達完成”的方式走完送達流程,如期進行定於廿七日的首次庭前會議程序。
尹拒收相關文件
據韓聯社消息,憲院副公報官千宰賢(音)廿三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根據《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憲院十九日向尹錫悅方面發送彈劾案相關文件。根據大法院判例,送達在文件抵達收信地時就生效,因此即使尹錫悅方面拒收相關文件,送達也將發生效力。此外,本月廿七日將按計劃舉行尹錫悅彈劾案審前聽證會。
據悉,憲院已於十九日向尹錫悅官邸郵寄彈劾案相關通知、答辯狀要求文件、庭前會議日程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相關材料。文件於二十日抵達尹錫悅官邸,但遭總統警衛處拒收,由此憲院作出如上決定。憲院規定的回信截止日期為本月廿七日,但這不是法定義務。
促交戒嚴令證據
另外,憲院還曾向尹錫悅下達“準備命令”,要求其廿四日前提交“十二 · 三緊急戒嚴”相關國務會議紀要和戒嚴報告令等證據材料。但考慮到尹錫悅拒收文件,也尚未提交有關選聘律師團的文件,他是否會在廿四日前提交相關資料尚不得而知。另一方面,尹錫悅律師方表示,尹錫悅認為彈劾審判程序比調查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