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與“憲”同行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十八大以來,中國與“憲”同行,不斷普及憲法知識、弘揚憲法精神,完善制度體系、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全社會憲法意識明顯提升,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果豐碩。
保證實施
二○一四年十一月一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將十二月四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
國家憲法日的設立,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更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國家憲法日設立的十年,是普及憲法知識、弘揚憲法精神、培育憲法信仰的十年。
今天的中國,憲法法律權威進一步樹立,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氛圍日益濃厚,憲法愈發深入人心,成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用科學有效、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保證憲法實施,最主要的途徑是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十八大以來,一系列強有力的措施,科學有效、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為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提供了制度保障。
通過憲法修正案,編纂民法典,制定外商投資法、國家安全法、英雄烈士保護法、愛國主義教育法等法律,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斷完善,憲法實施更加有效。
修改或制定選舉法、全國人大組織法、地方組織法、全國人大議事規則、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立法法……推動與憲法實施密切相關的法律制度實現與時俱進,保證憲法全面實施的體制機制不斷健全。
制定國歌法,修改國旗法、國徽法,維護憲法確立的國家重要象徵和標誌的尊嚴;實行憲法宣誓制度,授予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實施憲法規定的特赦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憲法發揮的重要作用日益凸顯。
加強監督
與此同時,監督憲法法律規定的國家大政方針和各項事業是否得到有效的實施,監督國家機構是否依憲依法行權履職,監督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文件是否與憲法法律相抵觸……全國人大常委會也不斷通過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執法檢查、專題詢問、備案審查等多種方式,加強對憲法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憲法和法律、法規得到有效實施。
新征程上,堅定維護憲法權威和尊嚴,推動憲法完善和發展,推動憲法深入人心,依然是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應有之義。
(北京四日電)
中新社記者 梁曉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