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top top
第B02版:要聞 上一版3  4下一版  
      本版標題導航
解放軍:全程跟監警戒
藍邀專家洗刷“詐騙王國”污名
蕭旭岑批放話官員:台灣之恥
參加表演
台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判囚年半
口述歷史與辛亥革命研討會舉行
減排騙民
台自造潛艇再延四年交付
     [ 設為首頁 ] | | [ 返回主頁 ] |
今日日期:     版面導航
當前報紙日期:
2024 11月27日 星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縮小 默认        

台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判囚年半

    涉造謠誹謗蔣萬安父

    台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判囚年半

    【本報綜合報道】據中新社、香港中通社二十六日消息:台灣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污衊指控前“中國小姐”張淑娟,與台北市長蔣萬安父親、中國國民黨前秘書長蔣孝嚴有緋聞,被張提告。台北市地方法院二十六日判決,周、蔡二人各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批周爆料是性霸凌

    綜合台媒報道,二○二二年九月,周玉蔻與蔡玉真在民視電視台的一檔節目中指控,一九九九年底,已婚的蔣孝嚴與曾經的選美冠軍張淑娟在台北晶華酒店約會。對此,張淑娟予以否認,並於當年九月下旬對周、蔡二人提告。

    報道指,張淑娟不滿被造謠不實信息,且個人資料、隱私都被披露,依誹謗、個資法起訴周、蔡二人,台北地院審理,張淑娟每庭必到與周、蔡對峙。張淑娟稱,她從不談藍綠,周、蔡二人卻硬要將她捲入選戰,痛批周玉蔻的爆料根本就是“性霸凌”。

    台北地院二十六日判決,認定二人未經查證,刻意以時間錯置、拼湊扭曲成假消息、張冠李戴等手段,於媒體、網絡上傳達不實信息,損害張淑娟名譽,同時非法利用張的個人資料,並且無真誠認罪悔過態度,因此重判一年六個月,可上訴。據報道,張淑娟還向民視及周、蔡二人求償二千萬元新台幣,刑事定讞後,該案將移由民事法庭分案審理。

    認罪態度難稱良好

    法官認為,案件審理過程中,周、蔡二人認罪態度“難稱良好”。

    檢方認定,在節目中,二人以“擠牙膏”的方式圈定張淑娟身份,炒熱議題博取關注,遂以加重誹謗、非法利用個資罪起訴。

    周玉蔻在島內政界、媒體界備受爭議,且多次因不實指控招致官司。她近年在台灣親綠媒體服務,被認為是民進黨的重要“側翼”之一。此次案件發生於兩年前的台灣地區“九合一”選舉期間,周玉蔻屢次針對當時參選台北市長的國民黨籍參選人蔣萬安發表言論,就其父蔣孝嚴所謂“晶華緋聞案”展開造謠。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