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訂指引助家暴兒童
家,本應是避風港,而非暴力的溫床。“家暴法”生效八年,在政府及社會各界共同努力下,宣傳奏效,尤其家庭婦女自我保護意識增強,主動尋求協助的婦女持續增加,逐步形成家庭暴力零容忍的社會氛圍。今年一至九月錄得四十二宗初步懷疑家暴個案,按年稍增。按歷年平均數字計算,仍處低位,當中配偶、兒童個案佔多。
再翻查“家暴法”去年執行情況報告,去年社工局家庭危機支援服務接收的家庭危機個案共九百九十宗,平均每月八十二點五宗,較前年下降百分之十四點四;去年初步懷疑家暴八十五宗,較前年下降百分之十二點四。社工局及相關公共部門和社服機構持續大量宣教,並及早介入以協助困難家庭,家庭危機個案數字的回落反映預防工作奏效。從數據來看,家庭暴力已有下降趨勢,但家暴一宗都嫌多。八十五宗初步懷疑家暴通報中,涉及初步懷疑家暴妻子四十一宗,佔最多;其次為初步懷疑家暴兒童三十二宗,反映了家暴受害者仍以女性及兒童為主,值得關注。
分析數據可見,家暴以身體暴力為主,引致家暴行為的成因主要為施暴者情緒失控及暴力觀念、夫妻及親子間溝通障礙、家長管教子女困難等。前線人員透露在處理家暴案件的實務經驗上,亦會遇到懷疑家暴案件的受害人因各種因素而不願透露受暴,即使報警,仍選擇繼續與施暴者共同生活而暴露於再次受到傷害的危險中。兒童及長者因其弱勢處境往往難以向外求助。
當局有必要總結經驗及分析個案,持續優化各個環節。在預防和宣傳上,應多關注家庭生活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等,亦須持續發展支援婚姻危機及目睹家暴兒童輔導等服務。特別是《處理懷疑家暴兒童個案程序指引》已醞釀了一段時間,“家暴法”實施多年,相關部門相信已就家暴個案累積相當的經驗,有必要盡快推出指引,讓公共部門和社服機構能更好地掌握處理家暴兒童個案的工作,包括更好識別、評估、通報和介入懷疑家暴兒童個案。
夏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