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清潔垃圾清運服務招標
【本報消息】政府公報日前刊登一則環保局公告,關於“澳門城市清潔及垃圾收集清運服務批給”公開競投,該合同期限為十年。截止交標時間為明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三)下午五時。
不接納聯營公司
公告載明參加競投的條件,包括一、所營事業包括城市清潔及垃圾收集清運服務的公司。二、競投公司的公司資本不得低於五千萬澳門元。三、競投公司須已在澳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作商業登記,且公司總址及主行政機關設於澳門。四、競投公司不得為澳門特區庫房的債務人。五、本次競投不接納以合作經營方式參與。六、 競投者僅可就本競投提交一份投標書。七、當競投者提交可能擾亂正常競爭條件的投標書,尤其是該等公司有相同的股東或行政機關成員時,均不得參與競投。
截止交標時間為明年二月十二日;公開開標日期為明年二月十三日(星期四)上午十時,交標地點及開標地點均為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一樓環境保護局。評審標準將考慮競投者經驗、人員計劃(現職於現時的獲判給人的人員過渡保障計劃、人員架構計劃)、營運計劃(城市清潔的工作計劃、 垃圾收集及清運的工作計劃、服務表現及質量的評鑑計劃、緊急應變計劃),及投標書總負擔。
最終由總得分最高的競投者獲得批給。倘得分相同,則批給予投標書總負擔金額較低的競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