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出台“兩法”錯上加錯
【本報綜合報道】據環球網十日消息:菲律賓通訊社當地時間十一月八日報道,當天菲律賓總統馬科斯正式簽署《海洋區域法》和《群島海道法》。這也意味着菲方試圖用國內法的形式“固化”其所謂的“南海仲裁案裁決”的行動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相關專家表示,“兩法”多項條款不僅嚴重違反《聯合國憲章》、《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國際法,而且還試圖在所謂的“南海仲裁案裁決”基礎上進行進一步的“擴權”。
為迎接“兩法”的出台,菲律賓政府還在菲總統府馬拉卡南宮進行了一場簽署儀式。菲律賓通訊社報道稱,菲律賓總統馬科斯在簽署儀式的主旨演講上多次提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試圖為其“兩法”的出台“背書”。然而,相關專業人士卻認為,“兩法”的許多內容已經構成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國際法的公然違背。
違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武漢大學中國邊界與海洋研究院教授雷筱璐十日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菲律賓目前尚未公佈正式的“海區法”和“海道法”文本。中國對南沙群島主張主權,並由南沙群島整體主張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而從菲律賓目前公佈的“海區法”三讀稿來看,“海區法”將屬於中國南沙群島組成部分的島礁列為其“專屬經濟區”組成部分,侵犯了中國的領土主權。而不論《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還是南海仲裁案,都不應當處理主權問題。三讀稿中還宣稱“菲專屬經濟區內建造的全部人工島嶼屬於菲政府所有”,結合菲官員的發言,這暴露了將中國的永暑、渚碧和美濟等南海島礁全部都劃為菲政府所有的意圖。單從法律技術上看,該規定實際也超出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五十六條和第六十條的授權。《公約》賦予沿海國對建造、授權和管理建造、操作和使用人工島嶼的主權權利和管轄權,從未提及人工島嶼的所有權問題。
相關專家則認為,菲“兩法”已經公然違反《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第五條“保持自我克制,不採取使爭議複雜化、擴大化和影響和平與穩定的行動”等規定,“兩法”的簽署不僅無益於爭端解決,只會進一步激化矛盾,加劇南海緊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