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孤》原型案二審維持原判
兩人販子被判死緩無期
【中新社聊城三十日電】電影《失孤》原型郭剛堂之子被拐案三十日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此前,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中,被告人呼富吉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被告人呼富吉限制減刑。被告人唐立霞犯拐賣兒童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該案一審宣判後,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表示上訴。今年八月二十二日該案進行了二審開庭審理。
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一日,郭剛堂年僅兩歲半的兒子郭新振被人拐走。隨後,郭剛堂踏上了二十四年的尋子之路,他騎着摩托車走遍了大半個中國。二○一五年,電影《失孤》上映,以郭剛堂為原型的電影主人公尋子故事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二○二一年,中國公安部開展以打拐尋親為主要內容的“團圓”行動,並將“郭新振被拐案件”列為掛牌督辦案件。同年六月,中國公安部組織專家,運用最新比對查找手段,成功找回郭新振,失孤二十四年的家庭終於再次團聚。
郭新振被找到一個月後,涉嫌拐賣郭新振的兩名犯罪嫌疑人呼富吉、唐立霞被警方抓獲。去年七月七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呼富吉、唐立霞拐賣兒童一案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