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長者涉拾遺不報被捕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老婦本月中旬在台山某店舖外,涉嫌拾獲他人暫放店外一個載有財物的環保袋並據為己有。事主報案追究。治安警接報調查後,同月下旬拘捕涉案老婦,起回贓物。
被捕本地老婦八十餘歲,治安警落案控以“拾遺不報”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本月十八日,治安警接獲一居民報案,指其當日將一部手拉車放置在菜園涌邊街某店舖門外,並進店購物,隨後離開時,發現原放置在手拉車內一個裝有現金、銀包及個人物品的環保袋不翼而飛,懷疑遭人拾獲並據為己有,報警追究,報稱損失一千澳門元。
治安警經調查,透過“天眼”系統鎖定一名涉案女子。同月二十一日,警員在關閘廣場將其截獲拘捕。經查問,有人供認拾獲事主的環保袋並據為己有。警員隨後在其住所起回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