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推十七新措促兩岸融合
【中新社福州廿九日電】在今日於福州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福建省發佈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第三批、共四個方面十七條政策措施。
二○二三年九月《意見》發佈。福建舉辦系列新聞發佈會,推動《意見》落實落細。今日的這場發佈會是該系列新聞發佈會的第四場。
福建省台辦副主任陳志勇在發佈會上稱,《意見》發佈一年來,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在社會融合、經濟融合、情感融合、全域融合方面取得一批階段性成果。近期,福建省研究製定了貫徹落實《意見》第三批政策措施,共有四個方面十七條。
便利開立證券賬戶
在推進對台金融合作方面,六條措施是:實施在閩台資企業跨境融資便利化政策;便利在閩台胞徵信查詢;服務台胞享受便利移動支付;設立一批重點服務台胞台企銀行保險機構;提供開立證券賬戶便利服務;做好台資企業上市培育服務。
支持考取醫師資格
在支持台灣同胞來閩發展方面,有三條措施:優化台胞在閩職稱服務;支持在閩台胞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鼓勵台灣護理人員就業。
在擴大對台司法服務方面,四條措施為:設立“涉台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設立司法服務新平台;支持台灣地區仲裁機構在廈門設立業務機構;開展“檢察護企送法進台企”活動。
推出數字服務平台
進一步便利台胞在閩生活旅遊方面,四條措施是:推出數字“第一家園”服務平台;推廣台胞在閩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線上申領;提供台灣居民居住證“上門辦”服務;歡迎台灣同胞來福建旅遊。陳志勇表示,以上政策措施涉及的部門都已做好工作準備,也將同時公佈各政策措施的辦事窗口、聯繫人及聯繫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