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信遭通緝 按“公安”指示申請信用卡透支
內僱被騙交卅四萬“保釋金”
【本報消息】內地外僱墮“公檢法”騙局,誤信“銀行職員”及“公安”以為自身因欠下卡數而被通緝,按對方指示申請信用卡透支三十四萬港元“取保候審”,直至近日懷疑被騙向司警報案,案件有待調查。
案中中年男外僱日前向司警報案稱,今年四月下旬收到自稱“上海銀行職員”的男子來電,聲稱事主名下信用卡消費後未有還款,要求盡快清還,事主否認後電話被轉接至一名“上海公安”,對方與事主視像筆錄,期間展示一張“通緝令”。事主未虞有詐,按指示交出銀行賬戶資料及每日報告行蹤。
透支款存港銀行戶
直至五月一日,對方要求事主支付保釋金“取保候審”,由於事主無錢,“公安”教唆事主申請信用卡透支,事主照做並在內地申請多張信用卡,透支三十四萬港元存入指定香港銀行賬戶作保釋之用。
直至近日因對方長事間未與事主聯絡,加上事主發現事件情節與防騙宣傳相似,懷疑被騙向司警報案。案件尚待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