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女撞車不顧而去被捕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女子上月底在氹仔嘉樂庇總督馬路涉嫌駕駛私家車撞倒一輛停泊路邊的電單車後不顧而去,治安警日前傳召涉案女子到警區調查後將其拘捕。
被捕本地女子姓黃,二十餘歲,報稱教職員。治安警落案控以逃避責任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治安警上月廿七日下午三時接獲一輛電單車的男車主報案,指其上月二十四日約凌晨零時將座駕停泊在氹仔嘉樂庇總督馬路一處。翌日下午二時半接獲妻子通知,指其電單車倒臥地上,經到場檢查座駕有多處損毀,懷疑涉及撞車不顧而去,報稱維修費四千澳門元。
治安警經調查,並透過“天眼”系統,鎖定一名駕駛私家車的本地女子與案有關。本月二十一日,傳召涉案黃女到警區調查。經查問,黃女供稱當時以為撞到雜物,沒有理會便離開。警員將其拘捕並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