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詐騙涉案公司股東否認控罪
辯方質疑合同簽名遭偽冒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昨日續審華人銀行約四點五六億元詐騙貸款案。案件涉及第六嫌犯、商人劉海貴等人,涉嫌利用虛假工程合同向銀行申請貸款。第七嫌犯劉海欽在庭上稱,自己在公司並無實權,實際負責人是劉海貴,否認詐騙、偽造文件等控罪。辯方質疑部分工程合同的簽名疑似偽冒劉海欽。
公司預留簽名單據
劉海貴的多名家人均被控告,包括兩位姐姐、父親、姐夫及表弟。其中僅有第七嫌犯劉海欽(大姐)被羈押,其餘人均缺席審訊。
劉海欽是涉案公司竣邦及恩博國際的股東。她在庭上表示,自己在公司主要負責簽署文件,劉海貴才是實際老闆,掌管工程、用款等重要事務。自身只有高中學歷,能力不及公司內的香港員工,曾應劉海貴建議在內地進修。她有時會在公司預留已簽名的紙或單據。
簽名起格疑遭貼圖
控方調查發現多份用於貸款的工程合同造假,其中包括一份署名劉海欽、日期為二○二二年三月四日的輕軌延伸橫琴線深化研究及設計建造工程分包合同。劉海欽承認簽署二○二一年的輕軌延伸橫琴線合同,但否認簽署該分包合同。
代表律師在庭上比對兩份合同的簽名,筆劃走向、間距呈現一致。另一份劉海欽否認簽署的分判合同,律師將簽名放大後顯示“起格”現象,質疑有人將劉海欽的簽名圖片貼上合同。
合議庭主席盧映霞詢問劉海欽,在不了解實際情況下代表公司簽約是否意識到風險?劉海欽回應稱,曾因此與劉海貴爭論,也試圖了解情況,但無奈自己能力有限。直到被羈押前,劉海貴仍在努力洽談工程,她未曾想過劉海貴會利用有關文件借貸,一直深信其人品和能力。自二○一七年起,劉海貴曾提及資金緊張,需要借款周轉。
在律師提問下,劉海欽提到劉海貴的妻子(無正式登記結婚)在內地經營家族鋼結構生意。劉海貴希望開公司以團結劉氏一家,但因其岳父有意在澳門發展業務,擔心有衝突,此外劉海貴也想利用“藍卡”方便出入澳門,因此由劉海欽及另一名親戚擔任竣邦股東。
竣邦於二○一一年三月開業,二○一二年劉海貴接了一項造價一億元、最終結算金額一點五億元的項目,令人對其能力很有信心。
本案共有十五名嫌犯,包括五名華人銀行前職員。除了第十三名嫌犯伍迅波(被指是劉海貴契媽)保持沉默,其餘出庭嫌犯均否認控罪。法庭昨下午開始傳召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