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統籌“清蟻四號”收網
45換錢黨昨移交內地
【本報消息】在公安部統籌下,澳門司法警察局聯同內地公安昨日採取代號“清蟻四號”打擊“換錢黨”收網行動。司警上午派員到本澳和路氹多間酒店和住宅單位查獲四十二名涉嫌從事不法兌換的內地男女,部分為骨幹成員。傍晚在拱北口岸與澳門關閘之間車道,司警將截獲的“換錢黨”移交內地公安處理。
百司警搜酒店住宅
為持續打擊涉及內地和澳門的跨境“換錢黨”不法活動,在公安部統籌下,兩地警方開展代號“清蟻四號”專項行動。根據前期排查分析,鎖定多個活躍兩地的“換錢黨”團伙成員身份。昨日上午七時,公安部“五 · 〇九”專案組聯動北京、河北、山西、遼寧、江西等十五個省市警方,與澳門司警統一收網。
司警局出動一百名刑偵人員分別到半島和氹仔區多間酒店,以及兩個住宅單位採取行動,截獲四十二名目標“換錢黨”,全部是內地人,包括二十九男十三女,年齡二十七至六十三歲,分別來自江西、江蘇、廣東、山東、北京、吉林、遼寧、河北、黑龍江、安徽。
有外僱做“換錢黨”
司警核實各人身份資料後,揭發兩名“換錢黨”為外僱,懷疑兩人在澳工作期間,協助或參與不法兌換。另揭發一名“換錢黨”逾期居留長達九個月以及一個住宅單位為非法旅館。司警局已通知旅遊局查封有關單位。
司警在行動中共檢獲約三百萬港元現金、十六萬元籌碼和五十六部手機。
司警局表示,將持續打擊不法兌換,除加強日常巡查、深化情報交流、優化聯合執法機制等外,亦會與內地警方更緊密合作,務求精準打擊跨境“換錢黨”,淨化澳門的治安環境。
新法生效有助打擊
立法會大會本月十六日細則性表決通過《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法案,當中新增針對“換錢黨”的“經營為賭博不法匯兌罪”規定,違法者最高可處五年徒刑。法案建議自公佈翌日生效。
司警局副局長蘇兆強在移交儀式後受訪表示,預計新法生效後,司警局有法律依據和執法權處理“換錢黨”。未來將因應“換錢黨”是否涉及跨境犯罪,同樣會考慮移交內地執法部門處理。強調須視乎實際情況,包括評估新法生效後的犯罪形勢。司警會通過科技手段持續加強與內地執法部門情報交流,令犯罪分子難逃兩地警方執法。
八月移交47換錢黨
今年五月以來,國家公安部全面部署打擊跨境非法兌換貨幣活動。今年八月十三日,在公安部統籌下,兩地警方正式啟動代號為“清蟻二號”的聯合收網行動。司警局當時共截獲三十六名(廿六男十女)涉嫌從事“換錢黨”的內地人,其中一人是以假聘用身份來澳從事“換錢黨”的外僱。當晚及翌日司警持續行動,再截獲十一名(八男三女)涉嫌從事“換錢黨”的內地人。該四十七人已先後移交內地警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