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侵害
台灣失聯外籍勞工人數與逾期居留外籍人士屢創新高,目前已經突破九萬餘人。但無論是逃逸外籍勞工還是逾期居留外籍人士,被查獲後的遣返費用,若當事人無力支付,多年來均由台當局墊付。今年一月至今,台當局已墊付金額超三千餘萬元(新台幣,下同)。當局花巨資為黑工“擦屁股”,備受社會抨擊。
更令人氣憤的是,造成當局墊付巨額遣返外勞費用的原因,是當局自己修法種下的“因”。台當局今年一月十二日修訂的相關條例,大幅提高逾期停留或居留的境外人士(或無台灣戶籍居民)的罰金,從原本的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提高至原來的十五倍,即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修訂條例後,外勞被逮捕後罰金大漲五倍,外勞絕不會輕易“吐出”自己的辛苦錢,導致台出入境管理部門只能動用“就業安定基金”,先行墊付遣返機票經費,送他們回家。由於非法僱主不易追查,外勞遣返後更難跨海追討,九成以上的代墊費用最終變壞賬,由台灣民眾埋單。當局修法,變成自己罰自己。
當局設立“就業安定基金”,原意是要僱主聘用外勞時繳納“就業安定金”,作為培訓及促進島內民眾就業、提升勞工福祉及處理有關外勞聘僱管理事務,是勞工的“保命錢”。經民進黨當局的“反智”操作,淪為支付非法外勞罰金和遣返機票費用的“提款機”,島內民眾工作權被侵害還要貼錢送瘟神,遭受雙重侵害。
魯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