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局未考慮推車輛改裝資助
卅二殘疾人以改裝車考獲駕照
【本報消息】立法議員李良汪早前在書面質詢中指出,本澳現時由於沒有供疾殘人士學習用的改裝車輛,令部分疾殘人士即使身體條件符合報考駕駛執照的要求亦無法報考,要求當局交代有何支援措施。
社工局長韓衛回覆稱,特區政府設立康復服務十年規劃跨部門策導小組,訂定康復服務十年規劃。規劃涵蓋十三個範疇,合共三百多項與殘疾人士生活息息相關的措施,涉及包括交通事務局在內的公共部門和實體的不同職能。
韓衛指出,為支持殘疾人士的駕駛教學,交通事務局於二一年透過適度簡化現行對教練車的改裝審批流程,在再次申請更改用途時,如改裝規格與交通局已核准資料相符,則可免除“核准建造、改裝或更換任何種類車輛的車廂、構件或其他元件”的費用。自〇八年至今,須駕駛經改裝車輛考獲澳門輕型汽車及摩托車駕駛執照共有三十二人。
完善考駕照規定
現階段,交通局未有考慮推出車輛改裝資助計劃。現行《道路交通規章》對教練車輛權屬及使用均有規定。交通局將從車輛規格及安全問題與教學業界及相關團體進一步磋商,探討完善殘疾人士獲取駕駛執照的規定。
對於有殘疾人團體指參與“澳琴情懷資助計劃”因種種限制而無法參團,韓衛回覆中提到,“澳琴情懷資助計劃”設置團費、行程及每團人數的規範,有關內容是經諮詢業界及多個公共部門後得出,旨在讓社團執行時可保障項目的成本效益,善用公帑。另一方面,澳門基金會亦重視殘障人士的出行需求,倘有此需要的居民或團體,可與澳門基金會聯絡,其將按實際情況與社團及旅行社協調,盡力協助相關居民參與“計劃”,共同感受澳琴一體化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