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新CEPA融入國家
國家商務部與港府簽署新CEPA協議,明年三月實施。新協議中,內地對香港多項具優勢領域,如建築工程檢測和認證、電信、電視、電影、金融及旅遊服務等,降低相關市場准入門檻,進一步深化兩地經貿交流合作,鞏固了香港的獨特優勢,為香港拼經濟、謀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新協議除帶來優惠措施外,亦帶來更多創新,如新增“港資港法”和“港資港仲裁”措施,讓在內地投資的港企,能按香港法律及選擇香港作為解決爭議的仲裁地,不但有助大灣區建立更國際化的商業環境,同時對香港建設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提供支持。新協議部分措施將在大灣區率先實行,有助進一步推進大灣區機制對接,促進香港加快融入灣區、融入國家。
CEPA自二○○三年簽訂,經過二十年積澱,內容不斷豐富,兩地經貿日益緊密。通過CEPA,吸引不少外國企業進駐香港,享受出口貨品到內地的相關優惠,提高了香港“超級聯繫人”的角色。新協議的簽署,惠港措施增加,為兩地帶來更龐大的效益,不但提升香港的競爭優勢,亦有助拓闊香港企業的發展空間。
新協議體現了中央對香港的關愛和支持,港府要抓住機遇,善用政策,放大CEPA效應,提升發展動能,推進高質量發展,加快融入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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