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投標擔保金須底價5%
【本報消息】政府修改自二○一九年生效的《判給土地的公開招標程序》行政法規,將投標擔保金額提高至底價的百分之五,且最低不得少於一百萬元。同時新增規定,出價低於底價的標書將被淘汰。對於何時再拍賣土地,工務局長黎永亮表示,目前未有相關準備。
該修訂法規草案已經行政會討論,將於公佈翌日起生效。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此次修訂基於以往經驗和實際需求,旨在優化程序。
法規的其他修訂內容還包括:簡化投標者提交資格文件的要求,取消投標者在簡單標書招標中需提交財務穩健性及舉債能力銀行聲明的規定。此外,為明確附有利用計劃的標書招標程序,規定在完成評標程序後,評標委員會須對投標者進行預先聽證。
評標委預先聽證
去年,政府完成氹仔兩幅土地的公開招標(“BT9a”地段有一家公司投標,“BT8”地段則無人投標)。黎永亮稱,暫時未有土地拍賣的相關準備。此外,有關溜冰場的選址工作尚無具體計劃,工務局將在有需要時與相關部門協商選址事宜。至於土地儲備情況,目前失效及回收的土地總面積約為一百○八萬平方米。
青少年營正考古
關於黑沙青少年活動體驗營,張永春透露,文化局正在考古探測,以確保未來建設不會對遺跡造成影響,相關工作預計今年年底完成。該計劃已聽取社會意見並優化,最新進展將適時對外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