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防教育法下周六起施行
【據新華社北京十三日電】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九月十三日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國防教育法,自二○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起施行。
國防教育是建設和鞏固國防的基礎,是增強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質的重要途徑。修訂後的國防教育法共六章,包括總則、學校國防教育、社會國防教育、國防教育保障、法律責任及附則。
修訂後的國防教育法明確了國防教育的內涵定位,明確國防教育的指導思想,明確國防教育領導體制和工作職責,完善學校國防教育體系,拓展社會國防教育範圍和渠道,加強國防教育的保障等。
本法規定,國家在全體公民中開展以愛國主義為核心,以履行國防義務為目的,與國防和軍隊建設有關的理論、知識、技能以及科技、法律、心理等方面的國防教育。
完善學校國防教育
在學校國防教育方面,明確學校國防教育是全民國防教育的基礎,是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本法着眼構建各級各類學校相互銜接的國防教育體系,對小學和初級中學、高中階段學校、普通高等學校的國防教育目標、內容和方法途徑等進行了補充完善。
在社會國防教育方面,本法與預備役人員法有關規定相銜接,明確預備役人員所在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開展預備役人員教育訓練。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應當具備較高的國防素養,發揮在全民國防教育中的模範帶頭作用。
修訂後的國防教育法還對媒體網絡和文化傳播、群眾性國防教育活動、國防教育場所等作出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