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停跨國收養惹關注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日前證實,中國政府調整了跨國收養政策,今後除外國人來華收養三代以內旁系同輩血親的子女和繼子女外,不再向國外送養兒童。這一調整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尤其是保障事業進步的必然。
消息引起海內外關注。英國《衛報》報道稱,毛寧沒有解釋該決定的原因,而是表示“這符合相關國際公約的精神”。她說:“我們對有關國家政府收養家庭希望收養中國兒童的願望和愛心表示感謝。”
美國《華爾街日報》稱,數年來,外國人收養的中國兒童人數一直在減少。中國的決定反映了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轉變,即從長達幾十年的擔心人口過剩轉向關注出生率放緩。
改革開放初期,我國經濟基礎薄弱,年人均GDP只有幾百美元,普通家庭生活條件與西方國家差距較大,社會福利制度不足以支持所有孤兒獲得良好的成長環境,跨國收養成為一些孤兒改變生活狀況的現實選擇。幾十年來,跨國收養讓許多失去父母的兒童在異國他鄉感受到家庭的溫暖。但同時,一些跨國收養個案中也出現了虐待、剝削、暴力等不幸的情況,令人揪心。時至今日,跨國收養在中國已完成它的使命。
首先,經濟社會發展讓我國的孤兒數量大幅減少。中國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人均GDP超過一萬美元,醫療衛生水平的提升大大降低了新生兒殘障率,社會重男輕女的思想也有了很大改觀。有統計顯示,二○一三年,我國有五十四萬九千名孤兒,到二○二三年底,這一數字下降至十四萬四千人,相應地,孤兒院等兒童福利機構數量也大幅減少。
其次,社會保障制度不斷完善。近年來,隨着經濟社會發展,國內集中養育孤兒基本生活平均保障標準已達每人每月一千八百八十五點四元,各地也根據自身實際,建立了孤兒基本生活保障自然增長機制。國家還加強兒童福利機構的專業化水平,持續提高孤兒養育、醫療、康復、教育以及社會工作一體化發展。
再者,國內民眾收養孤兒的意願越來越強。近年來,我國遵循跨國收養公約“兒童利益最大化”精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最有利於被收養人”的原則,堅持“國內收養優先”的做法,目前國內收養量佔收養總數近九成。為了促進殘疾孤兒回歸家庭,我國政府出台鼓勵國內家庭收養殘疾孤兒的支持服務政策,山東、山西、內蒙古、寧夏、雲南、安徽、廣東、遼寧等地制定了相應的激勵機制,各地也根據實際制定相應的關愛服務政策,通過採取“殘疾孤兒手術康復明天計劃”、孤兒助學等舉措,減輕收養殘疾兒童家庭在養育、醫療康復等方面的負擔,讓殘疾兒童得到了康復救助,重獲家庭溫暖。
在這種情況下,我國調整跨國收養政策,不再向國外送養兒童,順理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