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精神不可缺失
運動員最緊要有體育精神、高尚的運動品格,即使處於劣勢,都不應做出傷害對手的失格行為,避免輸比賽又輸品。
在體育競賽上,總會有輸贏。做運動員要有體育精神,不但要贏得起,亦要輸得起,才能不斷進步。也要有良好的運動品格,在被壓制無力還擊下,不應走上犯規的道路,做出傷害他人的行為。國足日前在世界盃外圍賽食日本七蛋,在競賽上,全力以赴是對對手的尊敬。實力擺在眼前,我們不得不承認國足水平倒退。但國足球員在場上的拼搏,即使大比數落後,仍保着球員應有的風尚品格,不遷怒他人,不走上犯規的道路,這才是運動員應有的精神及品格。
反觀本澳一些球賽,落後一方不時有球員不斷嘗試侵犯對手,走在犯規的底線上。甚至被搶波並在對手傳球之後,從後推對手,引至雙方大打出手;又或以過激動作攔截。這些行為,場邊的後備席固然看不過眼,大聲抗議,但本澳球證人情味濃,吹罰不嚴,令對賽雙方關係惡化,助長球員實施犯規行為的同時,令賽事變得像鬧劇一樣,三方互相指責。
運動員最緊要有體育精神及良好品格,落後應急起直追,吸收經驗,而不是嘗試犯規或弄傷他人,輸球又輸品。球證更應做好本分,應罰則罰,令不守規則的人受到制裁。
賈大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