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問一答之解決滲漏水爭議(七)
懷疑滲漏的B單位住戶“拒絕開門”,受影響的A單位住戶向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提交“入屋檢查”的仲裁申請後,近日收到該中心要求補交資料。
問:仲裁中心可要求補交資料嗎?
答:可以。如所提交的資料未齊備,仲裁中心會通知申請人(即A單位住戶)補交資料。
問:補交資料有期限嗎?
答:有。補交期限會由仲裁庭指定。
問:如果A單位住戶未於指定期限內補交文件,會有甚麼後果?
答:仲裁庭會拒絕A單位住戶的仲裁申請。如仲裁庭拒絕有關仲裁申請,申請人所繳付的預付金將不獲退回,故應配合仲裁庭的要求補交資料。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第九/二○二三號法律《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的規定。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