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實行購房即交房交證
【本報記者廣州卅一日電】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昨天聯合發佈《關於推行廣州市新建商品房“購房即交房、交證”工作的通知》,優化“交房即交證”工作模式,方便企業群眾購房辦證。
通知提出,購房人只要交齊房款,滿足交房條件和過戶條件,就可一併辦理交房和不動產登記手續,實現“購房即交房、交證”。
凡是已首次登記的新建商品房,自今年八月廿六日起,買賣雙方網簽後在線申辦增量房轉移登記,繳納相關稅費、登記費後,經資料核驗通過的直接核發不動產權證書。
對未辦理首次登記的新建商品房,只要在今年十月完成竣工驗收並滿足交房條件,買賣雙方購房網簽時可同步在線申辦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無需繳納相關稅費、登記費,經資料核驗通過的直接核發不動產預告登記證明。
購房者和開發商雙方簽訂買賣合同後,可以約定“購房即交房、交證 ”的日期、地點等內容,完成網簽後,住建部門便會把信息推送到不動產登記部門和稅務部門。
此後買賣雙方通過廣州不動產登記網分情況報審,系統將同步將信息推送至登記部門。在購房人完成稅費、登記費繳納,通過郵寄或交房現場提交申請材料進行核驗。核驗通過的,不動產登記部門即時完成案件辦理,並核發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紙質證書可選擇郵政EMS或在自助打印機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