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期《澳門消費》查保管箱服務
【本報消息】消費者委員會訊:消費者委員會持續發佈科學數據與調查資訊,助消費者做更佳的消費選擇。新出版的第三百七十二期《澳門消費》刊登本澳銀行保管箱服務收費調查。
不少消費者選擇租用銀行保管箱存放貴重或重要物品,為提高本澳銀行保管箱服務與收費透明度,消委會問卷調查銀行提供租用保管箱的尺寸、收費與按金、服務時間與責任條款等規定。
是次調查有十一家銀行回覆有提供租用保管箱的服務。調查資料顯示,即使同一尺寸的保管箱,銀行設立的收費各有標準,租用保管箱的政策與服務條款,例如處理遺失保管箱鎖匙方式及補領費用亦不盡相同。
租用保管箱屬較長期的交易關係,消費者在租用後如要取消或終止服務均須遵守合同規定。為此,消委會建議消費者租用前應多查詢、多了解,注意哪些情況會衍生各類費用與責任等,在清楚服務內容及規定後,結合個人需求,再決定簽訂租用合同。
今期《澳門消費》的消費提示以一宗商號轉型的案例,提醒消費者須考慮預繳式消費存在各種的消費風險,消費前須三思。
今期走訪“誠信店”系列分別訪問榮獲二○二二年度“最佳誠信店”的大豐表行及富華珠寶金行,分享兩家在本澳開業數十年的商號,其獲獎感受與品牌故事。
歡迎消費者登入消委會網頁(https://www.consumer.gov.mo)或微信(WeChat)帳號瀏覽各期《澳門消費》,並可便捷查閱消委會公佈的測試與調查報告,以及消費提示等相關的維權資訊。